内蒙古乌海进出最新通告(紧急发布乌海最新规定)(1)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1号

为适应低风险等级要求,现将全面推动复工复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核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立即取消阻碍复工复产人员进入小区经营、购物的限制条件,取消小区夜间门禁限制

二、全面落实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持有绿色“健康码”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可直接上岗

三、全面推行健康码互认机制,我市对互认省(区、市)健康通行码均予以认可,给予绿码互信通行,不得再设置索要证明等障碍,不得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四、由境外返回我市人员实施全国“健康码”互认,一律实行红码管制、绿码放行;隔离人员隔离期结束后,由卫生部门确认审核后可申请我区“健康卡(码)”,不再进行隔离。

五、宾馆酒店不得拒绝持有互认省(区、市)绿色健康通行码的人员入住。

六、取消对餐饮、超市等服务单位的就餐购物人数的限制,取消餐饮店只准外卖、超市只准店外选购等限制条件,全面放开,进店消费人员只扫码、不登记

七、临街商铺经营者在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政策。

八、未持有全国健康码的境外入境人员和湖北省人员除外。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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