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那年,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如今已经53岁、下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他,再一次站在了审判庭上。这起离奇的命案迎来重审。
2001年,贵州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极端凶案,一对母子被分尸抛尸。死者正是李玉前的妻子及3岁半的儿子,他被认为是嫌疑人。据当时检方指控,李玉前因对妻子不满,找来婚外情人孟某红,共同犯下此案。
因被认为犯故意杀人罪,李玉前先是被判处死刑,但该判决被贵州高院发回重审。随后,他被改判死缓。孟某红则因犯包庇罪,获有期徒刑八年。贵州高院也认可了这一判决。
但入狱的这些年,李玉前坚称其遭到刑讯逼供。他的家人也一直为他申诉。他的岳母一度认为李玉前就是杀害女儿、外孙的凶手,但与案件几名证人交谈之后,她也认为女婿没有杀人。
2022年11月23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重审。
辩称遭到刑讯逼供
李玉前出生于1969年,案发时是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1年3月21日下午,他向警方报案称,其妻儿在3月19日晚失踪。
李玉前与妻子谢某明相识于校园,双方在1997年登记结婚。然而婚前,他曾与厂内女工孟某红保持两性关系,且持续到了婚后。
当年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显示,2001年初左右,谢某明发现李玉前在外有女人后,对李产生不信任,夫妻关系恶化。同时谢某明也因此事与孟某红发生纠纷,孟某红也曾逼李离婚,与她结婚。
法院称,该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李玉前回到家后,见谢某明对其不理睬,平时的怨恨转为恶念,冲到床上将妻子杀死。由于谢的挣扎惊醒了3岁半的儿子李某昊,因惧怕孩子的哭声惊动邻居,李玉前又用枕巾捂住李某昊的口鼻,直到儿子没有哭声后才松手。
为掩盖罪行,李玉前找来孟某红,在其家中卧室将谢某明的尸体肢解成六部分,连同李某昊的尸体分装在编织袋内。随后,由孟某红分两次用方形背篓将二人的遗体运至炼铁二号高炉焚毁。
期间,几名目击者曾看见一个女人背着一个方形的物品进了炼铁女单身楼304室。经贵州省公安厅鉴定,在李玉前家及304室的血痕均为谢某明所留。在李玉前家卧室提取到的两枚血指纹系孟某红所留。
2001年9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李玉前因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同年11月,贵州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3年,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李玉前仍被认为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据该判决书,被告人李玉前在侦查阶段有9次有罪供述,其供述了杀害谢某明母子的基本事实。被告人孟某红在侦查阶段亦有7次有罪供述,其供述了和李玉前分尸并抛尸的基本事实。庭审中,李玉前坚称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情况下作出的,孟某红才是真正的凶手。孟某红则对起诉指控事实无异议。
贵州高院于2004年10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入狱后,李玉前持续在申诉。他的哥哥李玉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不愿意签认罪书,早年李玉前一直得不到减刑。
21年后重审
在家属的不断申诉下,2016年5月,贵州高院决定对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申诉一案立案再审。2020年9月,贵州高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高院审理该案时,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李玉前的岳母、李玉前均到庭参加诉讼,但原审被告人孟某红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李玉山为弟弟奔波了二十多年,他说在一审开庭过后就坚信弟弟不是凶手。他举例称,比如那把“凶器”菜刀,没有缺口也提取不到血液组织,作案时间也不明。此外,李玉前的岳父岳母也多次为他喊冤。
“接受委托后,我认真地研究该案的证据材料,去贵阳、六盘水等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实地走访工作,而且去监狱会见了李玉前。”在李玉前的辩护人周兆成看来,说李玉前是21年前“杀妻灭子”的“真凶”的确“疑点重重”。
他表示,现有证据显示,李玉前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杀人、分尸的时间,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杀妻灭子”,仅有李玉前和孟某红的口供,欠缺客观证据。他将为李玉前作无罪辩护。
2022年11月23日,因疫情原因,该案在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
孟某红被找到
周兆成介绍,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开庭前,法院将早已下落不明的原审被告人孟某红找到,21年后再次通知到庭。
此外,法院同意辩护人提出要求当年李玉前案的办案警官到庭接受法庭的调查,并且同意辩护人的申请,允许“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庭审,让曾经参与聂树斌案、陈满案、念斌案的知名法医胡志强出庭发表意见。
据周兆成介绍,11月23日的庭审充分地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也保障了李玉前的诉讼权利。李玉前及孟某红均出庭。面对公诉人及辩护人的问询,孟某红多回答不记得或不清楚。当天上午,他重点就李玉前案发当年3月19日和20日的活动轨迹和时间进行询问。
“所有证据都显示他没有犯罪的时间和动机”,李玉山说。
在犯罪时间的问题上,炼铁厂的工人龚定军及妻子周慧是本案中有利于李玉前的重要证人。事发当晚,他们在李玉前家玩耍。中途,李玉前叫上了龚定军出去吃宵夜。随后,周慧先行回家,她离开时,谢某明正给孩子洗脚,准备上床睡觉,时间是晚上10点半。
约半小时后,龚定军去李家接周慧回家,敲了门却反常地没人应答。他又到楼下用公用电话打李玉前家的座机,也无人接听,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李玉前并没有和龚定军同行回家,他和其他两个朋友去了当地的水城客车站大光明旅社。从旅社的工作人员和其朋友的反馈来看,他是在次日凌晨的2时许离开的。
“希望他能当庭无罪释放”,李玉山向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对此次庭审的期待。过去,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到监狱看望弟弟,但在疫情之后就停止了。李玉前的岳父早几年已经去世了,他的岳母则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只能等结果出来之后,我们再去向她汇报一下”。
如今,距案发已有21年,经过多次减刑,再有一个月,李玉前也将刑满出狱。
作者:陈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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