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色诱”、“法子英是疯子”、“检察官适合当剧本编剧”、“我是傻白甜”、“逃离他,我天空都是蓝的”…

——劳荣枝

“整天面临着法子英的威胁、逼迫,很可怜,她就是“精神上的小花梅”

——劳声桥(劳荣枝二哥)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1)

这是他向主人劳荣枝交上的投名状,献祭了最后的人性,以配得上他认为远远高于自己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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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被其二哥与时俱进称为“精神上的小花梅”,媒体也竟然全部给他报道出来。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2)

劳荣枝法庭上自称“傻白甜”,检察官在编剧本。那我们就来看看,她和法子英之间,谁是疯子,她“白甜”的手上,染着什么样的鲜血淋漓。

说说这个“精神上的小花梅”是怎么样的一个加害者吧。

她和法子英刚认识没多久,法子英比她大10岁,他父母是国企职工,法子英确实在15岁时曾经行凶伤人,但是在刑满释放后,他家里人给他找了工作,他娶妻生子,安定下来。

在此期间,他并未犯案。在遇到劳荣枝并和劳荣枝姘居的第二年,他才再度犯案:抢人财物。

其后,走上逃亡之路。其实一直到他和劳荣枝一起逃亡,他和自己的妻子都没有正式离婚。

用现在网络流行语来说,她是法子英的小三。

在和法子英相好的两年里,法子英不知道为何没成离婚,据悉,法子英是向其妻提出过离婚的,可以推论是法妻或其他家人不同意。

这恐怕也是法子英和劳荣枝最后越来越远离正常人生轨迹的重要原因之一。心高气傲的劳荣枝,只要还生活在家乡本地,她的生活就是打回原形的:一个混混的小三,而已

而亡命天涯时,她和他恐怕都很有一种传奇感,脱离了庸常生活剧本的自恋满足。

两人认识后不久,劳荣枝离职,法子英离职,两人南下深圳捞金。

法子英从家里带走的金钱在深圳那种寸土寸金之地,根本花不上几天,何况,当时的深圳,两级分化,纸醉金迷。歌舞厅是一个非常时髦、热钱滚滚的地方。他们迅速发现,靠勤扒苦做,远不及下海坐台快。

这两个人身上有一种狈与狼的特质匹配。

劳荣枝诡计多端、文化水平高、心理素质好,而法子英好勇斗狠、自以为是、自大自负,她是狈,是操控者,也是主脑,而法子英是狼,是执行者也是打手工具。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3)

——这也能让大家明白,为何劳荣枝潜逃二十年里没有再作案。

一是因为她已经被通缉,平时外出行动都很谨慎。

二是她失去了暴力工具,一条狈是残缺的,咬不死人。

第三点更为重要:法子英落网、死刑,震慑了她。

她和法子英之前有一种膨胀的恶性自恋,认为自己像杀手或死神一样无所不能。在操控虐杀死者的过程中,她和他必然都感觉并享受到了强大感。

当时没有今天的刑侦技术,各省人口管理也不严密,流动人口稠密且无序,他们多次作案却能侥幸逃脱,主要是当时整个社会在改革开放初期的蓬勃发展中信息不畅,秩序漏洞较多。

但是,她和他却一度认为自己真的是雌雄大盗,天选之女/子。

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藏身在歌舞厅、夜总会这样的灰色地带。

各地各省的歌舞厅,本来小姐流动性就很高,小姐在一个地方做一段时间,半年一年的,短则二三个月就离开,是很正常的事。

小姐们下海默认都使用化名,(通常还是些颇为鸳鸯蝴蝶派的名字,凌秋,梦柔,婉然,这样子的,一个好名字既寄托了小姐们对另一种人生的梦想,也是必要的包装。会提升身价。试想想,一个叫二妞的小姐和一个叫凌秋的小姐,价格能一样吗?)这个灰色地带里,互相不打听来历,入职根本不需要身份证,即使万一需要,当时做假证买假证也很容易。

劳荣枝和法子英选择的下手目标,也是歌舞厅里的嫖客和小姐。

要说清法子英和劳荣枝的关系,得回溯他们的第一个作案对象,就是劳在南昌市一家歌舞厅勾搭上的熊某。

这,是杀人犯从普通人蜕变为恶魔的拐点。种种特征,分析下来,细思极恐。法子英和劳荣枝谋害的第一个对象是熊某,也是唯一一个灭门的受害者。也是他们背井离乡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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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昌市,1999年6月。

南昌是江西的省会,劳荣枝和法子英都是江西人。从这里,他们开启了亡命天涯、恶贯满盈的人生路。

仔细看熊某的背景,熊某和法子英一样,有一个稳定的家庭,也有一个妻子和女儿。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4)

极有可能劳和熊某有过亲密关系。至少曾经深度上下其手。因为劳对熊的家庭情况非常清楚。

1999年7月28日劳将熊诱骗到住处后,法子英杀死了熊。并表现出滔天恨意,将熊分尸,切下熊的头颅。

随后,带着熊的尸块(应该是头),前往熊家,用熊的钥匙打开了门。向熊妻张某及三岁的孩子出示了熊的尸块……在行动之前,劳荣枝提议剪断了熊家的电话线路,甚至还很缜密地剪断了熊家对门邻居的电话线。(避免邻居家听到异响后报警)

熊妻当场吓傻了。下跪求饶。

法子英后来落网后,一直在审讯中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梁山好汉式的落草为寇之寇”,他不断狡辩自己只是想劫富济贫而已,而实际上,他和劳荣枝一直在杀害弱者,挑最容易下手的对象下手。

熊妻的求饶没有换来自己和孩子的生机。

法子英和劳荣枝反绑了熊妻的手脚,扒光了她的衣服,她的死亡地点是在卧室的床上。脸朝下趴、全身裸露死在床上。

法子英和劳荣枝极有可能对她曾经进行过凌虐或性侵。因为熊家现场到处是血。熊某早已经遇害,虽然被携带了尸块到现场,应不至于满地是血。

而三岁的女童,脸朝下漂在浴缸里。全身仅一件小肚兜。

熊妻交出了家里的一切财物,光现金就有3万多。但法子英和劳荣枝连个孩子都没给她留下!

更邪门的是,中间法子英曾经离开现场,劳荣枝竟然就在满地死人、鲜血尸块的屋子里,睡了一觉。原因是,天太热了,这家有空调。

劳荣枝还承认曾经提议放火烧毁熊家。法子英没同意。

仅仅是为了销毁所有的罪证吗?

不是。

从潜意识来说,劳荣枝极有可能非常憎恨熊妻所拥有的生活,那是她向往但是未能企及的人生:体面富有的丈夫、孩子、装修良好的房子、空调、电话、存单上9万多元的数字………

毁灭她,让她的毁灭欲和成就感,得到充分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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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有为劳荣枝辩护的人,不妨想想,当年熊妻为了活下去,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可曾苦苦求饶、各种乞命?

她当年但凡给那个三岁的女孩留下一条命,今天都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而在他们系列作案中,唯一一对逃出生天的夫妻,1998年绑架的刘某,恰好是劳荣枝不在现场,离开现场去取钱时,法子英做主放走的。当时已经被绑住、堵住嘴巴的刘妻,用眼神苦苦向法子英哀求。

法子英心软了。

法子英对刘某说,你老婆对你的爱(刘妻冒险拿着钱去赎自己老公,进门就被绑起来了),救了你一命,以后要好好对你老婆。

再结合之前杀害熊某的现场,

法子英能在劳荣枝不在现场时,放走了刘某夫妻,自己也有一个女儿的他,没有劳荣枝的控制和指挥,他真的能那么果断杀害一个三岁女童?

某种意义上,法子英和劳荣枝毁灭的这个家庭,也很像法子英之前拥有的生活:一个老实本分的妻子和一个年幼的女儿。

从杀戮完成后,法子英也是走上了不归路。

这是他向主人劳荣枝交上的投名状,献祭了最后的人性,以配得上他认为远远高于自己的“女神”。

说劳荣枝没有亲手杀人的,可以看看最后一个受害人殷建华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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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厅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殷某华。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诱骗殷建华至出租屋。为了让殷相信自己是绑匪,劳和法子英从劳务市场骗来一位小木匠,当殷某的面砍下小木匠的头。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5)

殷某也是当场吓疯了,抖抖索索写下向家里人要钱的字条。他妻子刘某收到信后,做出了一生中最正确的选择:报警。法子英前去取钱,被警方围困后击伤落网。

殷某的死亡,至今成谜。

按照最新资讯,殷某实际死亡时间是在法子英落网以后的第二天。

被关在笼子里的他,脖子被用铁丝固定在铁杆上。法子英曾对劳荣枝说,如果他搞事想挣脱,就用铁钳子绞紧铁丝。在没有拿到钱也没有确定殷某提供的地址信息都是正确的前提下,法子英应该不会那么着急杀死猎物。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6)

(图片来源网络,太惨烈了,打码处理)

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没等到他回来,留下字条,和死在笼子里的殷某,离开。

(至今百度还登记资料还很陈旧,说殷某是法子英离开现场去拿钱之前杀死的)

劳荣枝极有可能是在等不到法子英回来,按照之前的约定,用铁钳子绞紧铁丝,绞杀了笼子里的殷某。

除了熊某一家三口、殷某、小木匠,另外两个受害人是劳荣枝流窜当小姐时认识的其他两位小姐。

仅仅是从一个小姐梁某手腕上佩戴的手表,劳荣枝看上了手表,也判断对方有油水可捞。以合租的名义,来到她家,捆绑后恐吓威胁折磨,逼迫对方交出所有积蓄,又逼迫对方再叫来另一位小姐刘某,同样手段折磨后,洗劫压榨一空,抢劫了包括手表在内财物。

在庭审中,说起在温州她和法子英谋杀梁某、陈某时,劳荣枝当场笑了出来,没错,你没有看错,两个女人被他们俩残杀而死。

20年后,公诉人问起其中的细节:“受害人之一怎么会主动把另一个受害人叫来?”(事实部分是,受害人梁某被威胁杀害,不得不把另一个受害人刘某叫来,刘某、梁某均遇害)。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7)

劳荣枝走路 劳荣枝二哥称其精神上的小花梅(8)

劳荣枝笑了出来,语中带刺地怼公诉人说:“那你得去问心理医生。”

语意中的嚣张和快意,世所罕见。可以说,两个同龄女人的死,丝毫没有在她内心里留下波澜或悔意。

8月19日上午9时,劳荣枝案庭审继续开庭,对常州绑架案进行举证质证。

劳荣枝在讯问中承认捆绑过刘某,并用老虎钳击打刘某胸口。

在接受检方讯问时,劳荣枝态度强硬。

在回答检方“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时。她回答:“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

在回答检方“为什么要事事向法子英汇报”时,她回答:“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法子英在落网三个月后就已经伏法,于1999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

死前,这个恶魔倒是对劳荣枝有情有义,拼命揽下所有罪责。也给今天审判劳荣枝制造了许多阻碍。

所以,检方把证据工作做的格外仔细。许多过去没有浮出水面的资料、才公开于世。

7位受害人中,4位是女性,包括一个才三岁的女孩。

这样杀害妇孺为生的懦夫、孬种,鬣狗一样阴暗食腐的东西,还想把自己包装成汪洋大盗?

呸!

她多活了20多年,地下的冤魂死不瞑目,一直在奈何桥上,等待着劳荣枝的落网。今天的多家官媒都以“劳荣枝二哥称其为精神上的小花梅”发了文章,前所未有的为其说话的声音,占据了大幅版面,以至于蒙蔽了不少网友,二审可能改判死缓的消息也在网上不胫而走。

劳荣枝挑战的不只是司法底线,更是人伦情感的最底线。她不死,天理难容!我们拭目以待、看什么样的洗地能让她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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