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科举时期的幼学一级,主要在法国殖民当局的管控下,由北圻统使和中圻钦使负责组织推行。但其学校的设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成泰十八年(1906)改定学法,规定“各总、社、村6-12岁的儿童,不论男女,得60名者,可设幼学。经费由所在村社筹集;若条件不备,二三村可于合适场地合设一幼学场,若小村而稠情愿别设一场,或大村社愿增设二三场更好。

同时亦允许个人出资设立私人幼学堂,私塾学校的士子和公立学堂的士子一样,都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各府县的训导和教授,负责幼学场的核检。各省会所在地设幼学1所,经费由所在省会社民承担。”幼学卒业可获“选生”文凭。

一.幼学场的设立

《登鼓丛报》中记载了维新元年(1907)各地开设幼学场之事。据《登鼓丛报》刊载,河东两位官员欲设幼学场,谅山省按察使阮柏欲在常信府凤舞社置一幼学场,现已捐700钱,若愿捐钱者,可自愿捐之。万点总陈赞平欲开设一幼学场,现已募得500贯,原为民众捐给斯文会之钱。目前,幼学场已建成一半。

科举制度和现在的教育(改良科举时期的三级学制中的)(1)

两位官员上报于河东总督邓德强获复:“虽国家已有置幼学场之议定,但省内尚未有官员施行,故不允置学”。国家已极力改革学事,而总督邓德强不允许立即建学,也许学之改革只在议定之中。河东官员团展于阁乡亦新立一幼学场。学场即立,知上村和黎社村两村子弟从学者众多。”兴安省先吕县海按乡按宁平团名振与安朗原,会同知府团璀连出资,正建一幼学场,其它省今日也将有学场。

致知会于南定建一幼学场。山西省亦置一幼学场。北宁慈山府府官黎文忠置一幼学场,入学者众,府官关照,乡师陈光平尽心教授。《登鼓丛报》第815期刊载:河东省环龙县黄梅社原是历史名地,自新议定学场,各社民众欲设法立一幼学场,然由于田资不足以请乡师,故此作罢。今年三月,社中文绅豪会逾六十人愿集资置幼学场于乡亭,名为“梅林义塾”,以教社中儿童。乡师由会中人员轮流担任,学法试法依照议定行之。农历七月二日,统使已阅。依会中条例,近日将建学场,社中学行日渐进益,也许自此而有新之改变。

科举制度和现在的教育(改良科举时期的三级学制中的)(2)

从以上学场的设立可以发现,此时的学场不再是随意开设,而需要获得政府的公文批准申请。所以,出面设立幼学堂的多是一些在职官员,或退隐的治学之士、绅豪、耆老等。而幼学场的设立因为资金、乡师、流程繁杂等诸多因素,推行效果并不明显。至维新三年(1909),“各省间有起行设场而未成效,或未及起行设立”,故至此又商定每总姑设一幼学场,若村社内条件足备,亦许单独设一学场。”后及维新七年(1913)年,幼学场的推行仍有颇多阻碍。“虽各省已经一齐设立总场,间有陆续增设乡场,但仍亦无几,若每总只设一场,则各路途遥远儿童就学不便,致多虚应了事”,故令请遵照成泰十八年(1906)改定学规教法议定设立幼学场,强制推行,以期成效。

责令“通咨诸省,诸省接到即转饬诸府县,诸府县员要身抵各社村,晓示人民,并督责豪里妥行,限三月内务必完成,一齐报与学部。学部长须请先亲履一省内检查,以示为矜式。除此之外,另商委学部堂一员赴各省检查”。并且还规定,若有何社村违行或虚应其事,初次依照违令律问责,若为晓督不力的府县或申饬不周的省臣,初次亦将其劣迹记录在案,并著记于履历档案,以示惩戒。

科举制度和现在的教育(改良科举时期的三级学制中的)(3)

维新八年(1914),在法国印度支那政府的知照下,阮朝学部又拟定幼学章程,规定“诸社村可单独设一幼学场,或各社村之合构一场。”并且议定,每年罢场二期,一期定自十二月二十四至正月十六,又一期定自六月初一至二十八。维新八年(1914)奏准增设向化县一幼学乡场。从前,“童幼从学无几”,故而未设教场,县内童幼三名由甘露县二雨总场教师兼教,今日方增设一场。

二.幼学场之教师1.教师聘请与升赏(1)教师聘请

成泰十八年(1906)改革条例规定:“幼学堂教师可由村社自行选择,但须获政府批准。”同时教师纳入国家编制。维新七年(1813)又规定,“教师须择曾经由师范场学习,具有卒业凭之举秀及乡试中一二场之试生填补。如符合条件之人不愿充补,则应遴选汉字国语字兼通的秀才察补”。维新八年(1914)年,阮朝学部又拟定幼学体例,详细规定教师选补资格及期限。教师须择有学在师范场,或为士人有法越场文凭而又通晓汉字者,或举人秀才或已得挑中的三十岁以上的俟补尊癊学生,或士人乡试中一二场而均晓国语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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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教师须签订5年的聘用年限,并以此为考核试用期限。教师和村社内各须签立“顺愿词”二份,定以五年为限,并呈与地方官批照,一份由教师执照,一份由社内执照,若限满五年,而教师情愿再留者,须于限将满前三月讲与社内知悉。在考核期限内,教师若不堪任教习者,或行检有亏或贪污而被发现者,将被立即免去教师之职。这一时期,由于一些士大夫对新学持怀疑态度,使得诸省选拔合格的教师十分困难。而“绅豪诸士等见新学改良则旁观疑讶,敬而远之。”

加之置乡师手续十分冗杂繁琐,许多地方即使向学,但为了避免劳心烦复,也仍作罢。《登鼓丛报》第799期,刊载了一篇凤济投稿的关于各地置乡师问题的文章。“多地欲置乡师,但不知乡师形式为何,见他人推举乡师,则民众遍寻旧时识字之夫子。至官府开具申请,每次呈请文书须先至教授、训导,后至府官、县官。上呈颇多阻碍。多地四次三番申领文书仍未成功。且每次上呈,信纸钱、文书钱等,颇多花费。”故此民众不愿先立,而待别处请得乡师,参照行事。由此可见乡师聘请之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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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品衔获封体例,阮朝学部亦有规定。维新八年(1914)规定,至科举选核之期,根据中举士数多少,在征得官员、村社及社内民众许可的情况下,教师可获授品衔。若教师教习满五年而欲得品衔,须立“顺愿词”留教习三年,方可准许补授从九品衔。三年限满再愿三年者,则许赏升正九品。又再愿三年,许赏升从八品,并以此为止衔。但若为举人或是已挑中的尊癊生,则依另例行之。除获得品衔外,优秀者还可获得额外奖励。比如,维新八年(1914)广义省林山寨秀才阮进宣,由于教肄士子十分勤勉,省内法国殖民政府公使和幼学场的检查官员皆赞赏称许。特请由内务府摘取五福银钱一枚赏之,以示激劝。

(2)教师资俸

关于幼学场教师资俸,各地方并不统一。维新八年(1814)奏准,村社须设立“免差项”作为教师俸饷。教师一入教习,即将“免差项”存作教师俸饷,并由社内筹料支付。“免差项”分为三款:“一为摘自公田土,二为分敛于民间,三为摘自社内私益代纳银数”。其中第一、第三款数量明确,故多得采纳。乡师月饷若为银钱,则定自银六元以上。有的地方教师月饷则有二十元,如义壇县乡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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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六年(1912)七月,议设义壇县乡场,教师初补俸银每月二十元。村社每月支给教师摘取的银钱,要先由所在府县官员呈照记录,并另转禀省官知照。若有村社不按时支付教师俸饷,则依违令惩处。除银钱外,教师亦可领耕学田作为资俸。维新八年(1914)奏准,增设广治省向化县一幼学场,遴择省内谙晓国语字之举人、秀才或荫生一人,充补伊场教师。

教师资俸依照义壇县乡场教师每月二十元支给,并另遴选谙晓国语字的秀荫一人领学田,以资讲肄。同时规定每年幼学场辍讲二期,“教师仍支饷,若辍讲满一月不得支俸。对于教师请休时的俸饷支给亦有详细规定。教师“如遇亲戚重丧或婚娶可得带俸请休”。若因家中急要之事欲请休者,须由官员核实,方可请休。若请休逾一个月者不得支俸。

2.师范场

成泰十八年(1906)改定学规,“各省会须设立国语场以教授乡师国语字。”维新八年(1914)拟定幼学章程规定,教师场由各府县官员负责检查监督设立。各地选派训导、教授等官员负责教师场的日常管理。教师场场屋须妥善管理,每年各宜修补,费用均由所在社村筹料。成泰十九年(1907)七月,学部通知诸省官、督学、教授、训导等,到省办法越学场学习国语字,限三个月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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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三年(1909),又设顺化师范学校,培训各省国语字教师,以教各幼学场士子、村社子弟国语字。成泰十九年(1907)7月30日,北圻统史颁布决议在河内和南定设立各级师范场,负责幼学场乡师师范文凭的颁发。维新三年(1909)师范场在候补学校得以开设,至维新四年(1910)已组织三场教师核考,共选拔出200人。

与传统童蒙教育中村社的塾师相比,此时的乡师被纳入国家编制。同时增加了考核期限。根据考核情况罢免升赏,并补授官衔。乡师选聘条件仍为举、秀科举仕人,但增加荫生一项,这在某种层面上说明了乡师政治地位的“提高”。乡师除深谙汉字外,还须通晓国语字。政府开设专门乡师场,教习乡师国语字。乡师报酬仍由村内筹设,但由省府县监督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乡师的保障。

三.幼学场规程及学习内容

根据成泰十八年(1806)之改革,幼学教学内容分为三部分:“汉字教规1卷,内容为紧需汉字和古今圣贤伦理格言、安南国史、地舆之切要者,并用国语字注解;南音(拉丁国语字)教规1卷,内容为东洋诸要事、政治、风俗、礼仪、算法、气候、卫生等;又用汉字译出国语1卷。”根据规定,中圻地区“幼学场讲习章程归式及国语字章程由中圻学政首宪官拟行,汉字部分由学部尚书大臣拟行。”与传统童蒙教育相比,此时幼学最大的不同在于,在汉字之外增加了国语字和法语字课程,但法语为选修课,不强制学习。同时规定不愿意学习上述课程的学生,可前往省市的法越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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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某种程度上虽然体现了学生选择的多样性,但同时也暴露了法国殖民者以“殖民同化”为最终目标的改良本质。殖民当局虽不在幼学场强制推行法语,但对幼学场的讲习内容和规式却进行着严格的监督。并设立和指派专门机构负责教科书的编纂和审阅,尤其是汉字部分。这一时期学校中的童蒙教科书主要由印度支那联邦政府统使府修书局编纂,也可由个人编纂,但须上呈联邦政府学务委员会审阅。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此时的越南童蒙教科书编纂完全在法属印度支那联邦的控制之下,尤其是对于汉字部分。此时,汉字不仅承载着转变中的旧学知识范畴,也承载着社会、历史、人文等新学内容,从而带有一定现代普通教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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