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一度引起中国高净值人群的恐慌,即使是政策已经正式实施的当下,依然有很人因为不了解CRS而出现不安的情绪,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Crs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Crs是什么意思(先搞清楚CRS是什么)

Crs是什么意思

CRS一度引起中国高净值人群的恐慌,即使是政策已经正式实施的当下,依然有很人因为不了解CRS而出现不安的情绪,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CRS是什么鬼?

全球众多国家签订大协议,相互监督协助,包括统一按一套通用规则互相提供信息进行交换来达到提高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活动。

CRS就是这套通用规则,由OECD(经合组织)推出的,指导参与国金融机构 (香港统称财务机构)如何进行信息交换的一套通用报告准则。也包括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简称《AEOI标准》)。

这个准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简单理解,就是签约的这些国家和地区之间相互披露对方的公民在自己国家的金融资产状况。

截至2018年8月7日,已达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CRS框架,目前这一数据还在持续更新中。

在2017年7月首批交换信息的50个国家(地区)近2000个双边交换关系中,已有50万自然人被披露了离岸资产,被额外征税约850亿欧元。

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也都在2018年9月同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甚至,还为此准备好了新个税反避税条款。

香港和内地会不会交换信息?

如果在香港、离岸岛屿等国家地区开有在岸或离岸公司,或董事、股东个人开有个人金融帐户,大部份公司或个人金融帐户开在香港,担心金融信息会交换回中国内地。

是否会交换?

交换的大前提(3个前提同时具备):

1、签订了大协议《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2、已制订或修订交换的国内法律基础(一般为征管法)

3、已签订国与国之间双边/多边法(全面协议、交换协定、多边协议)

香港已具备CRS三个大前提条件:大协议(内地与香港均在第二批),及香港本地法修订与内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双边安排(香港与内地双边税收安排),必定会交换。

交换对象?

非香港税务居民,即中国税务居民(含个人与法人)在香港的金融涉税信息。

交换时间?

收集时间:香港财务机构于2017.1.1.及以后新开立的帐户提供自我证明,之前开立的帐户申报财务机构可使用帐户持有人檔案内的资料以决定其税务居民的身分。该等机构亦可联络帐户持有人索取进一步的资料或验证其持有的资料;

报送时间:香港税务局要求自2018年1月开始,及以后每年1月要求财务机构报送,每年9月发送到内地税务局。

交换后带来什么结果?

对于依法诚信纳税的个人和企业,“标准”并不会增加其税收负担。但是,对于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我国税务部门可根据其他国家(地区)提供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实纳税人境外真实所得,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所得补征税款并进行处罚。

如何理性应对全球税务交换?

从技术技术层面来说:

1、香港公司做账审计、岛屿公司不做实际运营;

• 香港公司以前是法律要求,税局无法监管,但一旦银行和税局联动后,税局一定会知道是否符合“零申报”

• 岛屿公司—消极非金融机构?如果不是在目前CRS下免于申报,但实际是否奏效,不保证,所以建议用“中”岸公司

2、避免自然人直接持股香港公司;

• 个人资产法人化:延缓纳税、便于日后筹划、降低中港税务协查带来的不确定性。

3、资产多样化配置;

4、信托架构;

5、 身份规划;

6、 家族办公室。

面对CRS,首先要做出选择,选择哪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持有什么样的资产,持有什么样的主体,这些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同时,应该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财富、资产进行自我诊断,到底有什么样的财产资产。这些资产或财富,哪些已经被征税,哪些不应该被征税,哪些应该被征税,做到心中有数,对资产做一个全球的规划和配置。

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际税收差异、国内税收差异和不同资产的税收差异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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