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20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85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010万人左右。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两新一重”的重大部署,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主要目标:2020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85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840平方公里以上,城建投资完成2200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39平方米以上,城镇水源供水能力达到55亿立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9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7.1张,城镇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77%。
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01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000平方公里以上,城建投资三年完成7200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40平方米以上,城镇水源供水能力达到64亿立方米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5%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3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7.5张,城镇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80%左右。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姚东
编辑 章虹
编审 李中迪 钟俊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