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打开农民进城务工的大门,到200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政策实施,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基于全国流动人口跟踪调查数据分析,《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报告(2018)》显示,户籍制度仍然对公民教育及公民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起作用。谭深(2011)用“拆分型家庭模式”来解释许多流动家庭生活的变化,其中儿童“留守”现象的出现就是最大的变化之一。
随着民工潮的涌现,留守儿童现象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部分研究认同留守儿童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下,因为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外出打工6个月以上,被留在户籍原地(通常指乡村地区)的儿童。有统计表明,我国乡村地区留守儿童的数量为697万;一项调查表明,大部分的父母会在一年内回家看望儿童并在家乡待一个月甚至更少的时间(Ye & Pan, 2011)。更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一项调查显示,大约有3.4%的6—17岁的留守儿童没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只有23%的留守儿童进入高中阶段学习;2013年的调查发现,只有66%的3—5岁的留守儿童进入幼儿园。
留守儿童的问题及“留守问题”本质
经过20多年的研究,学术界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成了一定共识:
父母流动并不必然使儿童陷入行为等问题,教育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许多研究已经证实,在控制相关因素后,乡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心理和行为并不存在必然差异,雷万鹏等(2009)研究指出,部分留守问题是乡村儿童的共性问题。留守儿童行为等问题最直观地体现在家庭教育问题上,梁在等(2021)研究发现,如果父母亲流动没有让家庭教育得到合理安排,则父母流动通过直接影响教育质量,进而影响儿童的心理和行为。段成荣等(2017)研究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有低龄化趋势,0—5岁学龄前留守儿童和6—11岁小学适龄儿童所占比例较大,父母在儿童早期的智力开发、人格培育和社会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角色的缺位会对儿童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避免从单一“父母外出”因素识别留守儿童,避免从“身份”角度简单化、片面化留守问题,留守儿童不等于问题儿童。韩嘉玲等(2020)研究表明,目前出现新的留守儿童类型,比如回流儿童及再迁儿童等;对乡村儿童留守问题的认识也不能只局限在“空间留守”上,而忽视其他状态下的留守表现,戴先任(2015)认为,许多父母并未外出务工的乡村儿童由于缺失父母关爱,正陷入隐性留守的状态中。可见,乡村儿童群体的留守问题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留守问题”的本质是“乡村留守”,乡村教育受限于乡村系统环境。为什么以前的乡村儿童教育问题并没有显得如此突出而引发大量关注?这里不得不在一个比较和相对的视野中看待问题,不论是媒体人、大众,还是研究者,不可忽视的是,我们始终是将“乡村”作为与“城市”的对照物来看待问题,因此,相比于城市儿童较好的升学率及教育资源,已经“先入为主”或者通过直接观察而发现乡村儿童教育背景的弱势问题,最后诸多的报道和调查研究只是证明这些问题存在的一种策略及手段,罗国芬(2018)等研究指出,乡村儿童“留守问题”是城乡二元体制以及 “三农”问题衍生结果,本质上是乡村相对于城市留守。更多的学者认同“教育问题”要从系统环境本身加以审视,因为教育系统本身并非在真空中运转,家庭是社会外部环境的缩影,家庭教育问题折射出的,正是通过父母言行体现的社会导向。随着流动人口的外流,江立华(2011)等研究指出,“空心化”现象成为乡村的社会事实,其深远后果是乡村文化凋敝。社会学相关研究反复证明,文化系统是社会中重要的合法化及合理化机制,因文化凋敝而产生的精神空虚及行为失序,这是显性教育机制中容易被遮蔽的“隐性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乡村学校开展户外体育活动。雷湘竹 供图
乡村新“留守问题”:“泛留守”现象
乡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因在于乡村经济形态的变化与困境,人口流动又加剧了乡村在文化上的“空心化”趋势,乡村的整体衰落通过父母亲的经济行为、生活方式选择及家庭教育等对儿童的成长产生影响。多数研究认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面临着相似的中观及微观环境,有效的“教育”缺失都会带来“留守问题”,而有效教育环境依赖于乡村整体环境的改善与重建。
“泛留守”现象的出现。
目前关于“留守问题”的探讨,多数研究成果基于“空间距离”事实而产生的留守群体,一般称为显性留守群体。然而,在“显性留守”之外,还存在非“空间”留守身份却呈现留守状态的“隐性留守”儿童群体。目前学术界对隐性留守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其中高敏(2015)探讨了“隐性留守”与“显性留守”的关系。孙云晓(2016)指出隐性留守处理不当将成为社会发展的潜在危机。不论显性还是隐性留守,其共有特质都表现为有效“教育”与“陪伴”缺失。李晓晶等(2014)对某综合性大学9736名新生进行调查,在探究儿童少年期缺乏父母陪伴及被忽视和躯体虐待对大学生情绪问题的影响时发现,乡村父母陪伴儿童时间少于城市,陪伴质量相对较低,无疑父母有效陪伴缺乏对乡村儿童的成长不利。
“泛留守”,顾名思义就是泛化的留守现象,既包含以距离分隔为标准划分的显性留守,也包含虽然父母在家却缺乏有效陪伴质量的隐性留守。在资源匮乏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乡村环境显现出明显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不仅体现在家庭教育中,而且在学校教育中也得到延伸。许多研究揭示,随着乡村人口减少,乡村学校面临数量及规模缩减、教育资源投入匮乏等问题,在此类学校环境下成长的许多儿童呈现出隐性留守特点。显性留守儿童群体,加之隐性留守儿童群体,在乡村儿童中所占比例较大,成为一个庞大且具有 “泛留守”特征的群体。
“泛留守”现象的后果。
“泛留守”现象的后果是经由不同的教育类型而产生差异性的教育结果显示的。不同的教育类型,主要指城乡教育类型及城市或者乡村中不同的微观环境教育类型。贾勇宏(2020)对1147名曾留守农村大学生与3349名普通大学生发展成就数据的比较分析发现,农村留守经历对大学生在校发展成就存在着持久影响,曾留守农村的大学生的学业成就、心理健康水平整体低于其他大学生,人格发展带有明显的留守经历烙印。虽然有少数乐观的研究结果,比如曾东霞等(2019)研究发现,乡村贫困家庭通过贫困背后的希望感、对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强化等方式,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乡村贫困家庭青年对学业的追求,但是该研究也指出,因为家庭类型的多样性与个体的独特性,使得并不是所有处于贫困家庭中的底层青年都能突破贫困的限制。总体而言,相对弱势的乡村环境不利于儿童的整体成长。
关于城乡家庭教育结果差异的研究表明,总体上看,乡村的家庭教育环境有着“先天与后天不足”的问题,这带来城乡生源大学生的一系列差异,张凌(2019)研究发现,城市学生在人文社科素养、实践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均占优势。谢爱磊等(2018)从2013年开始对3所“985工程”高校和1所“985平台”高校的近2000名学生进行持续追踪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城市籍大学生比农村籍大学生更容易获得较高的社会成就,且家庭早期文化资本投资策略能够解释城乡大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因此,不可忽视乡村家庭中存在的早期文化资本投入对教育结果影响的问题。
针对乡村“泛留守”问题的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反哺乡村、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铺开,与“留守”相伴随的问题被置于乡村生态系统重建思路中。鉴于以上对乡村新“留守问题”的部分澄清,我们从有限的关注角度提出一些对策:
回归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地位,并与乡村学校教育形成良性互补。特定经济基础之上形成一定的文化系统,城市文化“入侵”和乡村文化重构滞后导致乡村文化教育功能式微的同时,加剧了留守儿童的“问题化”,后者易表现出对乡村文化的否定及盲目追随城市文化认同等危机。教育与文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必须以系统思维权衡、调节及完善它们之间的相互连接与作用,以更加强大的力量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宏观设计基础上,乡村需要强化乡村社区建设与社区参与,重建乡村文化秩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蒙公乡廖瑞小学的学生学编织。雷湘竹 供图
在增强乡村经济实力及吸引力的同时,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教育战略是在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但该要求与当前乡村教育的二元机制、跨越式发展及现代化追求的现状相矛盾。城市化进程加快引发乡村学生大量向城镇流动,乡村教育布局不断调整,出现了乡村教育校舍资源流失、教师流失等问题。因此,可以通过推进许多地方正在试点的“县管校聘”等制度改革,在城市与邻近乡村中,形成师资力量等资源的循环,破除优质资源流向优势地区的内在机制,以切实面对周爱民等(2021)研究提出的教育资源分配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型问题。
合力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提升教育水平。相关调查研究显示,虽然许多乡村学校的基础设施相当完备,但是存在教师更新换代缓慢、教育软实力薄弱等问题。针对提升学校软实力问题,可以通过普及专业儿童服务模式的方式,减轻和分担教师压力,实行三级管理帮扶制度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与家长定期交流制度,具体操作如下:学校详细登记本校各班“留守”学生情况后,将学校“留守”学生按年级分为板块,由专业社会服务人员,配以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协助,分块负责,明确各级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通过定期电话沟通或家访,积极交流意见。针对社区及家庭教育水平不高问题,需要普及家庭教育意识,推行常规化及不可替代的家长学校,重点是针对缺乏正确教育儿童知识和能力的临时监护人,定期对他们进行“育儿”知识集中培训,教授教育儿童的方式方法,同时社区可以适当地邀请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的系列讲座、演讲之类的活动,从而使家长们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的重要影响。
从“资源共享及整合”视角,构建以乡村社区发展为基石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朱旭东等(2020)研究认为,应该以“五维度十范畴”框架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持久而稳固的社会支持系统。可以在各地推动建立基于“网格化”“资源整合”思路的乡村儿童服务体系,由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工作弥补和替代部分家庭功能。首先,搭建“网格化”专业平台,推动项目建设,可由国家设立专门的资金用于组织和推动乡村社会工作者的培训与工作站建设,同时鼓励、推动社会公益组织、基金会资助乡村社工培训或设立服务项目;其次,为了避免服务资源浪费及“碎片化”问题,需要让专业服务人士承担“资源整合”的角色,并给社会工作者的资源整合角色“赋权”;再其次,在资源整合模式的平台上,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及组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参加乡村社工培训,参与新乡村建设和乡村社会工作。
(作者金小红系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尹紫怡、曹佳丽系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2年第1期)
作者:金小红 尹紫怡 曹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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