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一场国际性的有限战争。在志愿军实施二、三次战役时,联合国曾通过了两次停火提案,一次是印度等亚洲13国提案,另一次是根据13国提案成立的三人委员会提出的“五步方案”,中国均予以“拒绝”(实际是部分拒绝)。

对中国“拒绝”这两次停火方案,国内一些文人学者和军人学者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些文人学者(如沈志华)认为:“中国错失了停战谈判最有利的时机”。

而一些军人学者(如齐德学、王建丰等)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对停战谈判时机的把握是合适的。”

那么,到底谁的观点更客观,更接近历史事实呢?若要理清这一点,需要从13国提案的提出背景说起。

什么是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抗美援朝二三次战役时)(1)

一、英国为什么会提出和谈?

1950年11月23日,就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积极准备第二次战役前夕,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向中国外交部转达了英国 的建议:举行和谈解决朝鲜问题。中国的态度是要将美国侵入台湾问题与朝鲜问题一起谈。

英国为什么会在此时提出和谈意向?

文人学者沈志华解释其原因并非美国鼓动,而是杜鲁门威胁使用原子弹,英国政府忧心忡忡,“艾德礼首相不得不宣布要亲自赶到华盛顿安抚美国”。

事实上,杜鲁门威胁使用原子弹是在1951年11月30日。沈志华为什么要将后来发生的事作为前面的结果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其实,英国与美国尽管在朝鲜战争中的立场不完全一致,但二战后,两国实力不对等,英国更依赖于美国在经济和政治上的支持,因此,在朝鲜战争的许多事情上英国更加追随美国的步伐。如表态支持联合国军出兵,英军第二十八旅的“皇家苏格兰团”第一营和英军第二十七旅榴弹炮营,作为第一个盟军地面部队加入美国和韩国的战争。

而英国政府此时向过去的属国印度表达与中国的和谈意向,虽然与美国关系不大,但也是因为看到朝鲜战争第一次战役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联合国军溃败,担心自己在中国的利益受损(特别是香港利益,此刻,英国在华投资总值约2.5亿英镑,居西方各国之首)。

杜鲁门11月30日威胁使用原子弹只是加剧了英国人对自身利益受损的担心。于是,在与法国总理会谈后,英国首相艾德礼赶紧于12月4日动身飞往华盛顿,希望就原子弹一事要求美国做出澄清。

什么是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抗美援朝二三次战役时)(2)

二、美国是什么态度呢?

1950年12月初,朝鲜战争第二次战役正在进行中。在志愿军的打击下,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一再要求增加兵力,说“如果没有最大数量的地面部队的增援,本军不是被迫节节后撤......就是被迫困守在滩头阵地里......以至最后全军覆没,那是可以预期的”。

杜鲁门此时已对麦克阿瑟的判断不再相信,直接派陆军参谋长柯林斯于12月4日直飞东京会晤麦克阿瑟,而后飞往朝鲜与一线指挥官面谈了解战况。

12月8日,柯林斯返回华盛顿报告说,沃克相信如不必死守汉城,美第8集团军可以在南朝鲜的大部分地区长期守下去。柯林斯本人也同意这种看法。美第10军的情况虽很糟,但可以从海路撤出。

杜鲁门听后认为:“情况令人鼓舞,目前形势不像会谈开始时那样暗淡”,美国不会被逐出朝鲜。

杜鲁门所谓的会谈指的正是与艾德礼率领的英国代表团的会谈。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五星上将布莱德雷也认为“根据目前情况至少不必被迫进行谈判”,靠目前兵力加以正常的轮换,完全可以在朝鲜守住。

只是他们担心,如果中国继续投入兵力,美国就必须再大量投入军事力量,但当下又不可能立即增加力量。因此,当前最要紧的是在朝鲜采取“抢救行动”。

他们希望,为了能够在朝鲜“争取行动而进行拖延”,在代价不太大的情况下,可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行动,向中国提出三八线停火。但碍于面子,这个建议不是由美国提出,而应是由英国提出。

恰好在会谈结束的第二天,即12月9日,起草《朝鲜和平方案》的13个亚洲国家之一,也是16国联军之一的菲律宾把13国起草的《朝鲜和平方案》(初版)密封送交美国。

什么是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抗美援朝二三次战役时)(3)

三、这是一份怎样的和平方案呢?

见下文:

一、立即在朝鲜停火;二、中国军队从朝鲜撤军并不再在边境集结部队;三、联合国部队中的美军撤出朝鲜;四、美军从台湾海峡撤出其舰队;五、由联合各国裁军委员会监督南北朝鲜军队解除武装;六、由6个联合国成员国组成一支不超过5万人的部队留在朝鲜,并保留联合国在朝鲜的内部安全部队,另外组建一支2.5万人组成的南朝鲜警察部队维持治安;七、朝鲜的海港、边境由联合国观察员进行视察,以保证上述条款的执行;八、实现停火后6个月由联合国朝鲜委员会主持选举;九、选举后三个月,上述联合国部队撤走,选举产生的朝鲜政府逐步组建其部队;十、联合国部队撤走后3个月,联合国朝鲜委员会撤出朝鲜。

美国人想暂时停火,这个提案第一条就是立即停火。紧接着,就是要求中国军队撤出朝鲜,而且不允许中国在边境集结部队。接下来才是联合国部队中的美军撤出朝鲜。

请注意,这里的用词中没有同时,也就是说美国撤军的前提是“中国军队撤出朝鲜,且不在边境集结部队”。

这样的规定明显是偏向美国一方,而且严重侵犯了中国利益:居然不允许在我自己国家的边境国土上集结部队。别人已经打到了家门口,甚至多次越境袭击我边民,我们也不能集结部队还手吗?何况,中国军队撤出时的安全为什么不考虑,美国背信弃义怎么办?

《朝鲜和平方案》(初版)于12月5日出台后,印度通过驻华大使馆转交给了中国政府13国方案的备忘录。

12月8日,周恩来派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陈家康约见印度大使馆参赞考尔。

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一书中记录了陈家康约见印度大使馆参赞考尔的三个质问:

“似乎没有认真考虑印度参赞的话,接待考尔的亚洲司副司长陈家康不客气地提出了几个质问:十三个提案国为什么不公开反对美帝侵略?为什么不发表宣言要求美国撤军?为什么在美军越过三八线时不发表宣言反对?”

这几个质问显然是有理有据的,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发出的质问,但却被沈志华写成了“似乎没有认真考虑印度参赞的话”。更重要的一个关键是,沈志华书中还少写了陈家康的最后一问,即:“为什么提案的13国中还有菲律宾?(菲律宾是参加“联合国军”侵朝行动的国家之一)”

为什么这样操作不得而知,或许沈志华也觉得这最后一问太有道理,但如果把这一问加上,对自己表述的结论“错失停战谈判时机”不利吧,于是干脆含糊过去算了。

13国提案不仅明显偏向美方,而且其提案国之一菲律宾还是参加“联合国军”军事行动的国家之一,这怎么能让中国政府接受?事实上,即便是印度,以调停面目出现的这个国家其实也派出部队参加了朝鲜战争,只不过派出的是卫生部队(番号:第60野战救护队),但也是属于“联合国军”范围。

是不是很奇葩?

什么是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抗美援朝二三次战役时)(4)

四、美国仍然不满意

即便是这样的13国提案,美国也不满意,他要的是停火不是谈判。

于是,在美国压力下,亚洲国家又向联大提出两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核心是美国人希望的“停火”,提案国仍为原先的十三国,表示:

“对远东局势深为关切,切望立即采取步骤防止朝鲜的冲突扩及其他地区并终止朝鲜境内的战事,然后采取进一步的步骤,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求的现存问题的和平解决,兹请大会主席组织一个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三人小组,来确定可以在朝鲜议定满意的停火的基础,并尽速向大会提出建议。”

第二个提案核心是和谈解决问题,去掉身为“联合国军”一员的菲律宾,由其余十二国提出:

“召开中、美、苏、英、印度和埃及六国代表会议,求得现存问题的和平解决。为解决远东其他问题举行谈判会议或组成谈判委员会。”

但是,美国操纵联合国于12月12日在联大通过事关“停火”的“十三国提案”,对“十二国提案”则搁置拒绝讨论!

对于这样的提案,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给予了拒绝(12月22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出严正声明)。

未完待续(后续包括:第三次战役后五步方案是怎么回事?美国为什么可以操纵联合国?文人学者与军人学者的区别。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谈判桌上是否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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