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双角中间都长有一个向前分叉的小角的动物叫叉角羚,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非牛,非羊,非鹿;一科,一属,一种,生活在北美洲西部草原以及荒原等开阔地带的叉角羚是很"奇葩"的一种动物。叉角羚的角是叉角羚角,看似是废话,其实是一个冷知识,介于洞角与鹿角(即实角)之间的一种角型。骨心不分叉而角鞘具小叉,分叉的角鞘上有融合的毛,毛状角鞘在每年生殖期后脱换,骨心不脱落.这种角型为雄性叉角羚所特有,而雌性叉角羚仅有短小的角心而无角鞘.现在仅存叉角羚一种。
叉角羚是天生好奇的动物,喜欢靠近一些没有明显威胁特征的新东西。以前,人们可以利用这一点,静坐一处挥动白手帕,来引诱藏起来的叉角羚。
叉角羚作为美洲大陆奔跑速度最快的兽类,叉角羚地球上奔跑速度仅次于猎豹的动物,速度上稍逊一筹,耐力却远强于猎豹。最高时速达86公里。而且有着惊人的耐力。能以72公里的时速维持奔跑达11公里之久,猎豹对高速奔跑的适应是进化出了弹性良好的脊椎骨,而叉角羚敦实的体形对奔跑的适应在于细长的四肢和增大的心脏。
叉角羚会跳,一次跳跃可达6米,但尴尬的是,叉角羚只会跳远不会跳高,叉角羚跳高能力特别差,不能跃过围栏,所以长距离的围栏往往会阻碍叉角羚的迁移。但这个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在漫长的繁衍过程中,叉角羚数百万年间在大平原上生活,不用考虑地形的起伏和变化,只要跳过平原上的小灌木就够了,惊人的奔跑速度又总能它们甩开猎食者,所以叉角羚跳跃的本能和相关的肌肉已经趋向退化。
所以,一旦迁徙中的叉角羚群被栅栏挡住,不擅长跳跃,它们更喜欢从下面钻过去。
当它们遇到危险时,就会把屁股上的毛竖起来,让白屁股大上一圈。最近的研究显示,臀斑也可能是用来给捕食者看的。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就猜想,动物可能通过“闪瞎眼”的方法迷惑捕食者。动物在移动时显露明亮的颜色,吸引捕食者的注意,然后再突然将明亮的颜色隐藏起来,让捕食者误以为猎物消失了。此外由于存在闪烁延迟效应,在移动中闪现明亮颜色还可以干扰位置判断。只是研究者们一直无法确定,这究竟只是为了在静止的时候隐蔽一点,还是用来晃晕捕食者。
那么关于叉角羚翘着白屁股“尾灯”,你认为它有什么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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