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小区物业私自出租车位合法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民法典规定的征收个人宅基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规定的征收个人宅基地(普法驿站拆迁补偿)

民法典规定的征收个人宅基地

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小区物业私自出租车位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物权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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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起来了解

《民法典》中有关物权的知识

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在征收征用过程当中,要给土地的使用人或者所有权人适当补偿,所谓适当的补偿要跟征收征用不动产的价值、市场价值相匹配。对补偿不满意要分清情况,不满意是因为和自己的心理期待不满意,还是和市场价格、房屋或土地拆迁房子的价值不匹配。如果只是和心理期待不匹配,不能多给。

小区物业私自出租小区车位怎么办

分几种情况:一是开发商自建的小区停车位,并取得车位车库使用权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出售出租,或委托物业公司出租;二是小区地面的公摊车位,或占用绿地、通道所修建的车位,这种情况下,车位已经纳入到公摊面积建设,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车位应首先保障业主使用。如果出现私自出售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找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要求解除物业公司跟其他公司的租赁合同,把车位还给业主。

如果小区剩余很多车位,小区物业公司可以把剩下的车位租给别的公司,但出租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宅基地”为何不能买卖

▶ 案情回顾

日前,刘某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被法院查封,随后饶某向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该房屋是饶某数年前向刘某购买,价款已支付,因宅基地使用证不能在房管部门办理转名手续,故饶某与两被告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该房屋应属饶某所有,请求法院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经查确有双方签字的受赠书,而刘某主张承诺将房屋给饶某使用的20年期限已满,且饶某未支付约定的全部对价,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饶某的执行异议。

▶ 宅基地为何不能买卖

我国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具备一定身份,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因此,宅基地不能买卖。

▶ 宅基地使用权有特定的对象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特定的对象:其一,必须是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城里人想恢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必须征得全村所有人同意,才可能获得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二,必须符合使用宅基地的条件,如果已经有了宅基地,就不能再有第二份或第三份。

关于物权,《民法典》有何规定?

物权的类型

物权是对物享有的权利。

《民法典》第114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所有权

《民法典》第240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占有权是实际占有控制物;

• 使用权是对所占有的物享有使用权;

• 收益权是通过占有取得一定利益;

• 处分权指权利人拥有将所占的物买卖、赠与、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给他人的权利。

▶ 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324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用益物权是一种有限制的、不完整的权利,但也是一种独立权利。例如建筑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

▶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抵押包括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按照法律规定要办理抵押登记;

•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 留置权包括动产留置。

物权的客体

▶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民法典》第115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不动产包括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房屋或林木等;

• 动产包括汽车、电视机、轮船、飞机等可以移动的物;

• 其他可以作为物权客体加以保护的权利。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这些知识产权当中的财产权利。

▶ 物权法定原则

《民法典》第116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物权法定原则内容包括:所有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创设物权的种类或内容;非法创设的某一物权或者种类没有法律效力。

▶ 物权中的征收征用

《民法典》第117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用征收的主体都是国家,目的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征收是取得所有权并给予补偿;征用只取得使用权,使用以后再归还财产。

来源: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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