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在您的个案中得到体现,大家好,我是瑾肀律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见到这样的场景,“哎,我把谁谁谁的微信推给你,你加他微信就行!”于是,“推”微信也成为不少朋友工作、交流的一部分。可是你知道吗?“推”微信可能涉及到犯罪!今天我就以一个案例为基础跟大家讲解一下这“推”微信所涉及到的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本文对您有一丝丝的帮助,请您点赞支持,谢谢!

【案情回顾】

2020年左右,曹某利用假身份注册了抖音账号,并将自己包装成所谓的“成功人士”与年轻女性聊天。在聊天过程中,曹某会向聊天的女性推荐由其上线提供的微信号,等女性添加上线微信之后,上线会给曹某支付一定的费用,曹某便以此来谋取非法利益。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推别人一下别人动手打你算犯法吗(你给别人推过微信吗)(1)

【瑾肀说法】

所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中,看起来曹某并没有获取个人信息,只是向年轻女性推荐微信,以此来获取利益,怎么就构成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呢?

其实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诱骗他人添加上线微信账号的行为是否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按照法院的审判思维,微信账号不仅能够交流联系,而且能够记录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具有反映、区别特定自然人的特征的能力,因此,微信信息应当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在此基础之上,曹某“推”微信并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买卖行为!综上来看,曹某出售微信号的行为自然也就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就符合《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可能看到这里您就明白了,“推”微信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上可以是一种“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以此来进行牟利,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收取微信的上线可能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诈骗、非法集资等,如果“推”微信的行为促使该微信用户成为了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那么“推”微信的人也可能与其上线构成共同犯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一重罪处罚!

因此,在这里也提醒各位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这些披着违法外衣的工作所迷惑!

我是瑾肀律师,关注我,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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