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风采

优秀年轻检察官先进事迹发言材料(做好平凡的自己)(1)

于洪泽

中共党员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

“洪泽呀,认真细心,刻苦好学,有一股钻研的劲头。”同行这样评价他。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凡。心静下来的时候,我有时候也会自我评价,日常工作中偶尔也会忘记相关事项,学习基本上也是以外来压力引起被动学习的‘倒逼机制’来完成的,所以算不上真正的认真细心,也算不上好学。”于洪泽这样介绍自己。

打铁还需自身硬

“‘崇德、尚法、博学、强警’的校训依然耳熟能详,‘纪律、责任、荣誉、奉献’的班训更是记忆犹新”,于洪泽经常这样说。原来,四年的警校生活让他养成了“守纪律、担责任、知荣辱、懂奉献”的习惯。

“虽然我很平凡,但是我一直努力提高自己,让自己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公正司法”。于洪泽毕业后先进入了法官队伍,他永远记得老庭长对他说过的话:“咱们判案子,就像大夫给病人看病,治不了病怎么做大夫,判不了案怎们做法官?”,在法官的生涯中不断的学习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最终练就成了业务过硬、敢于担当的审判能手。后来,为了解决夫妻分居的实际问题,他离开了法官队伍,但他不想离开有组织有纪律的政法队伍,通过他自己的努力,他又考入了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因为他有几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历,所以能够很快的适应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进入检察院后,他依然是不断的充实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有的被评为“十佳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典型案例”,有的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有的被省院条线评为典型案例,还有的案子被推荐为全国检察典型案例库的候选案例。他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后喜欢把问题搞透、搞清,并通过调研文章的方式进行探讨,至今,在《检察日报》、《中国环境报》、《河北检察》、《河北司法界》等多种报刊、杂志等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因调研能力突出,被评选为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日常的工作也得到院领导和上级院的认可,2020年,他入了员额,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检察官。就在这一年,作为唯一基层检察人员和市院同事组队参加省院民法典竞赛和公益诉讼取证大赛,并在民法典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取证大赛中取得团体第一的好成绩。2021年,在市院组织的首届民事行政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在省院组织的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并将代表省院参加全国的行政检察业务竞赛。

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防线,承载的是当事人穷尽法院救济途径仍不能解决的诉求,申请人往往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甚至质疑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我深知自己办理的案件寄托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希望,也肩负着重塑法律权威的重任。”于洪泽介绍说,面对申请人提出的每一个申诉理由,他都会认真对待审查,丝毫不敢有一点马虎与懈怠。

“感谢检察官秉公执法,帮我解决了多年的问题,了去我多年的一块心病。”王某某在将一面“为民执法公平,维护法律尊严”的锦旗赠送给于洪泽时激动万分地说道。该案申请人王某某因土地承包与他人产生纠纷,为解决该纠纷,申请人自2016年以来因该纠纷启动法院诉讼执行程序和检察机关监督程序共计十余次,去过沧州市,跑过石家庄。接到监督申请后,于洪泽耐心倾听申请人王某某的监督理由,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听取其他当事人的意见,在明晰案件矛盾的细节及真相后,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因双方和解条件有所差距在结案时并未成功促成和解。于洪泽认为双方虽然和解条件有所差距,但还是有和解的可能,于是与法院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同时继续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继续做促成和解工作。在于洪泽和执行法官的合力之下,双方当事人抛弃前嫌、言归于好,成功和解,积怨已深的矛盾得到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能够监督司法者司法、执法者执法,还能帮助弱势群体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于洪泽谈到。原来检察职能的表现是多元的,检察机关可以在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支持者支持受损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次于洪泽接到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组的电话,称所驻扶贫帮扶村的五保户孙某某出了车祸,因为种种原因,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拒不支付医疗费等赔偿金,他迅速启动支持起诉程序。首先是协调司法局为孙某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然后协助法援律师调查核实相关证据,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最后向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决定书,建议法院依法公平快速审理。最终,法院加快办案进度,判决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计支付赔偿金7万多元,保护了孙某某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于洪泽说:“虽然自己很平凡,但一直努力做好自己,希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群众多做点实事,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优秀年轻检察官先进事迹发言材料(做好平凡的自己)(2)

编辑:张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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