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留存于世的《红楼梦》版本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程本和脂本两个系统。

程本是一部相对来说比较完整的《红楼梦》,共有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是根据曹雪芹的原笔修订,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写。但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是由其他人所撰写,续写者并非高鹗。我想,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目前的程本呈现出相对的完整性,虽然续写部分屡遭人诟病,但是目前的续写部分已经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

脂本是一部未完成的《红楼梦》,共八十回,是曹雪芹的原著,并且其中有脂砚斋所写的批注。原本是手抄本,现在已发现的各种手抄本原稿共有十二种。

我认为,对于程本和脂本两种版本来说,由于受众面和层次的差异,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程本对《红楼梦》在大众文化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普世性意义。大众文化的特点在于形象的生动和感觉的直观,程本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满足当前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从小说中获得最基本的阅读乐趣,提升了人们的鉴赏能力。同时,一个结构相对比较完整的程本,也符合传统的一个阅读心理。这就是程本存在的意义和它的价值。

但同时,如果想进一步深入的理解《红楼梦》,以及探究小说更深层次的内涵和意义,那么,读者选择脂本就成为了唯一。

如今,大部分的研究者已经非常重视脂批在解读《红楼梦》的重要意义,意识到作为批者的脂砚斋,无论在小说的情节内容,还是评论作者的写作风格,都对小说文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也有人认为,脂批是后人伪造的赝品,是不是赝品,关键就看脂批与小说之间的关系。如果能证明脂批与小说形成一种严格意义上的互补关系。也就是说,脂批不仅是作为评注小说的存在,更是作为这部作品一部分的存在。那么,这种伪造之说,我们大可不必去理会了。

在我看来,我们的研究者们,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脂批与小说之间的这种互补性关系,而这种互补性又照应了作者与批者之间的特殊关联。

在小说第一回,有一条脂砚斋的眉批: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

“一芹一脂”,正是作者曹雪芹与批者脂砚斋。“是书何本”,根据周汝昌先生的校订本,“本”是原字;在另一个版本上却是“幸”字。那么到底是本还是幸呢?从字面上来看,幸字更通顺意义更明,本字却令人难以理解。因此,幸字是本字后来的更改。但是,如果从脂批与小说的关系,即一芹一脂的角度来理解:“何”字,是合一的合,如果“书”是指一芹,那么“本”对应的是一脂,作品是书与本的合一;也就是曹雪芹的小说与脂砚斋的脂批在这部作品中是合为一体。

因此,这条脂批,既暗示了作者与批者的关系,又暗示了小说与脂批的关系。

我们通常解读《红楼梦》,起始点是小说的文本内容。解读《红楼梦》以小说文本为主,这绝对没有错。但是,我们却忽略了一点,即在进入小说文本之前,还有脂砚斋撰写的一篇序文,即《凡例》。

在我看来,《凡例》绝不仅仅只是一篇序文那么简单,而是解读《红楼梦》真正的起始点,即把这篇《凡例》视为整部作品的一部分。

这里我们用真与假的关系,进一步来说明这篇《凡例》与小说文本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红楼梦》的开篇,即入梦、入幻。

第一回,石头幻化成通灵玉,算不算幻;甄士隐在梦中见到通灵玉,是不是梦。小说的开篇就已经进入了梦幻之中,呈现出梦幻实质的“假”。而作为序文的《凡例》就是进入梦幻之前的“真”。《凡例》的最后一句话,这样提示到: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此回”,就是小说的第一回,“用梦用幻”,即是小说进入梦幻中的“假”。所谓“提醒阅者眼目”,即暗示读者在进入“假”之前,首先知晓“真”的实质所在,方能不被梦幻所迷惑。

因此,我认为,解读《红楼梦》的工作,正是从这篇脂砚斋撰写的《凡例》开始。我们只有更深入的理解了《凡例》的内容,才能保持更加清晰的思维进入小说文本,这样才可能避免陷入梦幻般的迷津之中。

细说红楼梦33下(红楼梦笔记03子寒)(1)

细说红楼梦33下(红楼梦笔记03子寒)(2)

细说红楼梦33下(红楼梦笔记03子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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