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切,南非当代小说家,诺奖得主。《耻》,可以说是库切最好的小说。

(大学教授的女儿被性侵)(1)

耻(经典译林)J.M. 库切、张冲

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南非的白人大学教授卢里,和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被举报后,拒绝妥协,被迫辞职;投奔住在乡下的女儿露茜,经历了女儿被三个黑人抢劫、轮奸、致孕的惨剧,最终在反抗、坚持和妥协中挣扎、徘徊、沉沦的故事。

简单的情节背后,是复杂的多重主题、多层隐喻和多向类比。

对本书的解读,通常会提到“三重主题”:卢里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的“道德之耻”,露茜被轮奸的“个人之耻”,和南非白人在后殖民时期不得不向当地黑人寻求庇护的“历史之耻”。在我看来,这三重主题的准确性,都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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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大学教授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是否是“道德之耻”。

首先,卢里对于梅拉妮的感情,是一种基于本能的欲望,和青春期男性的晨勃、遗精类似,但又不仅限于此,即使在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卢里对于梅拉妮的记忆都能时刻浮现在脑海中,说明这种感觉并非一时精虫上脑的冲动,而是长期的、持续的情欲。

(大学教授的女儿被性侵)(2)

图文无关

爱情和情欲是否可以区分地泾渭分明?由情欲而生的爱情是否是可耻的?道德并没有对此问题作出判断的权力。

其次,所谓的“道德之耻”所指向的,是年龄的巨大差距,及老师和学生的身份对立。

“篡越与和谐结合 ,这太有违正常了。”

与其说这是一种“耻”,倒不如说是在世俗的偏见里所形成的促狭的道德标准。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女方已成年且自愿),年龄和身份的差距是否应该成为道德审判的目标?比如杨振宁和翁帆的结合所遭受的非议,是当事人之“耻”,还是围观者之“耻”?

再次,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好色和性幻想,是否可以定义为“道德之耻”。

库切不止一次地让卢里内心所想赤裸裸地袒露出来:比如女大学生的年青身份使内心的色欲沸腾,比如看到梅妮拉坐在摩托车上时幻想她双腿之间,比如看到梅妮拉妹妹时幻想和姐妹俩同床是多么的享受,比如和女儿目光相遇时内心产生的情欲的激流……

这些龌龊的想法,是否可以被当作“耻”的罪证?这些原始的本能、感官的追求所产生的,且仅存于个人脑海中的想法,是否需要被公共审判?私德和公德的界限、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应该如何界定?

在和女大学生的性关系被举报之后,其实卢里只要稍作姿态上的妥协,就可以保住自己教授的地位,然而,他选择了倔强的反抗。他承受着丢失工作的穷困潦倒,承受着身败名裂的千夫所指,所坚守的是什么?

库切通过卢里所要表达的,是他拒绝个人感情经历的隐私被公开审判,拒绝满足围观者试图让自己出丑的欲望,拒绝狭隘的世俗道德标准对自己的禁锢,拒绝个人尊严被当众阉割——

“那太让我想起那时的中国了。当众认罪,自我批评,公开道歉。我可是个旧派的人,我宁愿别人把我往大墙前这么一推,一扣扳机。一了百了。”

为此,卢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道德之耻”,绝非他对自己的妥协,也并非库切想要读者产生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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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卢里的女儿露茜被三个黑人轮奸,是否是“个人之耻”。

对卢里而言,他并没有把女儿所经历的惨剧解读为个人的耻辱。卢里从始至终所表现的,是将肇事凶手绳之以法的期望,是对女儿人身安全的担忧,是为女儿所遭受不幸的自责,以及对幕后黑手逍遥法外的愤怒。

(大学教授的女儿被性侵)(3)

图文无关

对露茜而言,与其说她将被轮奸视为个人的耻辱,不如说是她因为自己私人领地的界线被残暴地突破而产生了强烈的不适感。露茜和她的父亲类似,有着对自我隐私保护的坚定意识。她有着自己的独立宣言,她女同性恋的身份,也是她与男性世界决裂的宣言。因此,她被轮奸后并没有崩溃,而是洗漱干净、穿戴整齐,再出门来面对父亲。她不愿意把痛苦展示在他人面前,包括自己的父亲。

因此,“个人之耻”的出发点,只能来自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在南非的这片农村土地上,集市里妇人之间的窃窃私语,黑人土著们在聚会上的喁喁细语,对于被轮奸的女性来说,都是耻辱的指证。在这样的社会里,强奸者可以放肆地大笑,津津乐道地讲述着他们那天的行径的痛快和无耻,他们无需承受犯罪之后所应有的惩罚,反而将惩罚转嫁给了无辜的受害者。被强奸的妇女,被嘲笑,被鄙夷,被摆弄,带着“耻”的印记,苟延残喘、忍辱偷生。

然而,这种落后的、畸形的社会价值观,是不可能作为普世的道德标准来为“耻”下定义的。再结合之前的第一重主题,很明显的问题是——我们在讨论道德标准时,需要时刻注意它的相对性和局限性。

身边大多数人所共有的观念,是否是我们所需遵循的准则;道德标准,是否以支持的人数多少来建立;道德审判的权力和边界有多大;社会之耻,是否可以因为人多势众,而颠倒黑白,栽赃为个人之耻?

以上问题,是库切在“个人之耻”的表象之下,抛给我们的沉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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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非洲的白人需要在黑人的庇护下生活,是否是“历史之耻”。

讨论这个问题,需要从此书的历史背景出发。当时南非刚刚结束了英国的殖民历史,宣布独立。但就库切而言,独立并非意味着进步,而只是回到了殖民前的历史罢了。“历史在重复着自己,尽管这样的重复显得相当温和”,弱肉强食的丛林状态,无视法律和规则的混乱,无法保障的人们独处的权利——南非土著们回到了野蛮的状态,殖民时西方的文化并未在南非留下什么成果。

这并非只是南非的历史,也不只是其它殖民国家的历史。放眼整体人类社会的历史,很少有直线向上的,大多是螺旋状的,甚至是回环型的。

(大学教授的女儿被性侵)(4)

文明被野蛮征服,秩序被混乱取代,在历史上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如果我们将这样的情境,定义为“历史之耻”,那么人类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活在这样的“耻”里。

被这样的历史洪流所裹挟着的人们,何去何从?当南非结束殖民,当白人失去在南非的特权之后,他们与南非土著们如何相处?

露茜在回忆被三个黑人轮奸的时候提到:“那种震惊感怎么也无法消失。那种让人仇恨的震惊。就在他们干那个的时候。”

被这三个黑人压在身下的,并不只是一位白人女性,而是整个白人世界在南非所享有的霸权。当黑人们狂暴地抽插时,他们发泄的,不只是和女人性交时的快意,还有凌辱、报复白人们的怒火。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三个参与轮奸的黑人之中,有一位还只是个少年,他的出现,代表着对白人的仇恨,将世代相传,而且对于少年来说,这种仇恨会显得特别的纯粹、刻骨。

仇恨,才是“历史之耻”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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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这样的历史,面对这般铺天盖地的仇恨,是应该反抗到遍体鳞伤,还是应该妥协到放弃尊严?

卢里和露茜,虽然在面对轮奸案的后续处理时,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但其实两个人选择的原则是类似的。他们对自己内心的原则,都选择了坚守;但对于生存的外部环境,都不得不做出妥协。

卢里和露茜对于个人界线和隐私的坚守,在前文中已提到。卢里的妥协,包括从开普敦到乡下,生活质量的大幅下降;包括他的工作,从大学的讲堂,到简陋的乡间兽医诊所;包括他睡的女人,从年轻美丽的梅拉妮,到粗鄙不堪的贝芙……卢里原有的力气、希望、欲望,都在妥协中逐渐遗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听之任之和自暴自弃。

露茜的妥协,比卢里更为彻底。她放弃追究三个轮奸者的责任,对他们的幕后黑手,同时也是她原本的雇员,全面投降;她甚至接受了被轮奸致孕的现实,坚定地要把孩子生出来,即使这个孩子的父亲,有可能是那个猥琐的黑人少年。她将自己的仇恨,消化在漫长的痛苦自虐中;她为了坚守在这片土地上继续生存的权力,放弃财产、放弃权利、放弃自我、放弃尊严。

——“像狗一样。”“对,像狗一样。”

(大学教授的女儿被性侵)(5)

“羊什么时候老死过?羊并不能主宰自己,它们的生命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它们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要让人享用,身上的每一部分都如此:肉是给人吃的,骨头是给人粉碎之后做家禽饲料的。什么都逃不脱这样的命运,也许只除了那副胆囊,那是没人吃的。笛卡尔应当想到这一点,让那无处置身的灵魂藏在暗黑的、苦涩的胆囊中。”

卢里和露茜,也早已把他们各自的灵魂,藏在了苦涩的胆囊中。而这胆囊,成为了他们唯一可以支配的,不受他人控制的,最后的自由。

库切用冷冷的笔触,把人们低到尘埃里的生存状态,血淋淋地展示了出来。所谓坚持,并没有鸡汤那样廉价的温暖,真实往往是如此的残忍,为了守住个人心中那点不让他人进入的小小空间,纯朴的人们,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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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最后部分,挺着大肚子的露茜在苗圃劳作,阳光和煦和温暖,微风习习。卢里和露茜交谈、喝茶,两人之间似乎回到了单纯的美好。瘸腿的狗安乐死,全书完毕。

一股异样的和谐感于结尾处升起,但和谐的代价,是卢里和露茜对“耻”的习惯和妥协。“耻”是人类坚守文明的底线,一旦失去,文明便向野蛮彻底投降。

在这本小说里,库切所展示或包藏的,并不止以上的部分解读。

比如多层隐喻。包括华兹华斯的诗、拜伦的生平、拜伦所塑造的人物特蕾莎的象征意义,拜伦的歌剧,卢里所正在撰写的歌剧之间的关系。这部分因为对华兹华斯和拜伦的不熟悉,我无力解读,但我能感受到其中所包含的深刻隐喻和背后重要的意义。

再比如多向类比。库切塑造了多组形象之间的类比,包括老师和学生、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女儿,人和狗。尤其是狗这一角色,在书中频繁出现。狗所类比的对象,狗对人的意义的折射,都是值得深挖的话题。

一部小说,能囊括如此繁杂的意境,展示如此丰富的层次,描述如此宏大的主题。

库切,是现如今在世的作家里,当之无愧的巅峰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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