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的甘肃省,地域辽阔,风光秀美。黄河蜿蜒九曲,在甘肃“两进两出”;祁连山甘肃段绵延1000多公里,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甘肃检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赢得广泛赞誉。久久为功,一幅幅天蓝、水清、岸绿的画卷正在甘肃大地铺开——

美丽甘肃我的家

我美丽的甘肃老家(美丽甘肃我的家)(1)

我美丽的甘肃老家(美丽甘肃我的家)(2)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甘肃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注重加强协同配合,在深化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细化相关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将实践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同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支持社会组织有效发挥公益保护作用,凝聚了公益共识。

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用鲜活案例讲好公益法治故事,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为凝聚保护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我美丽的甘肃老家(美丽甘肃我的家)(3)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朗乾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刚

甘肃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创新方法,有效提升办案质效。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捍卫了英烈尊严和权益,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期待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更多借助科技力量,推动公益诉讼与技术信息融合,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发挥好上级检察院在重大案件办理中的指挥作用,合理调配力量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检察监督提供更多“动能”。

我美丽的甘肃老家(美丽甘肃我的家)(4)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油橄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姜成英

我多次受邀参加甘肃省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了解到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公益保护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甘肃省检察院通过举办多期全省集中专题培训班、组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等方式,完善公益诉讼专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并与省内高校共建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提升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水平。我希望甘肃检察机关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找准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深化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各项措施,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美丽的甘肃老家(美丽甘肃我的家)(5)

2021年10月,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干警利用无人机在长城沿线巡查取证。

“法律授权开展公益诉讼的10个法定领域中,全省办理的相关案件涵盖9个领域。同时,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探索新领域案件,5年来共立案2726件,取得明显成效。”8月1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幸福美好新甘肃工作情况,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两个多月前的5月3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作的《关于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会议认为,近年来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理念,依法履职办案,不断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了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筑起生态屏障,护航绿色发展

2020年7月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甘肃省检察院以“法润公益”为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部门代表等40余人来到兰州新区,亲临现场感受、检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是甘肃省的空中门户。曾几何时,这里的环境令人担忧而无奈,机场周边部分排洪渠内存有大量倾倒的垃圾、渣土,同时存在水污染隐患。

兰州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并立案审查,经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两家单位的高度重视。两家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生态水利工程、排污系统改造、“临港花海”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对机场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

“通过参观临港花海环境整治现场、兰州新区工业固废处置场和公益诉讼生态林现场,我感受很深。整改成效明显,这也是检察机关扎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全国人大代表、兰州石化合成橡胶厂丁腈橡胶二车间党支部书记郑彩琴在活动中表示。

“我们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强力推进,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亮点品牌,2017年以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107件,发出检察建议6898件,起诉59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等4.7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38万吨。”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霞敏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合力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2019年1月开始,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助力黄河流域“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有效解决,其间共发现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8件,立案1566件,发出检察建议1400件,起诉28件。

今年6月,甘肃省检察院与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行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著名的祁连山脉,位于中国青海省东北部与甘肃省西部边境。为有效助力祁连山生态整治,2019年,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张掖、武威、酒泉、林区检察机关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共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8件,立案98件,发出检察建议96件,起诉21件,督促恢复退耕还林土地550余亩,完成植被补植补种3.8万余株。

精准发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检察机关紧盯公益保护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油橄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姜成英对甘肃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这样评价。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甘肃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推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每年度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

针对在酿皮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嘉峪关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紧盯饮用水安全,对社区直饮水监管不到位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对130余台社区直饮机进行更换和维护。

张掖、定西、甘南等地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配餐安全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网络餐饮经营者所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等开展专项检查,相关单位采纳建议,对经营者进行约谈教育,有效规范网络配餐行为。

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之外,甘肃检察机关还积极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5年来,共立案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31件,发出检察建议418件,起诉20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各项补贴资金等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2.2亿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方式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英烈纪念设施,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3件。

“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打造了‘文物保护’的特色亮点。”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俊琳介绍,结合甘肃文物资源丰富,文物分布点多线长,但保护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部署开展了国有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甘肃境内现存长城约3654千米,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包括长城墙体、壕堑及其沿线关隘、城堡等在内的历代长城整体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甘肃省检察院成立长城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办案组,就长城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发展规划不足等问题正式立案调查,朱玉担任办案组组长。

经过前期走访取证,2020年8月12日和9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分别向武威市政府、定西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两地政府依法保护具有重点保护价值的长城遗存,制止并处理破坏长城本体的违法行为;对人为活动影响大且易遭损毁的部分区域实施围栏防护并加强长城保护相关机制建设和人员、物资、研究机构等保障措施建设。同年10月23日,该省检察院向省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省文物局监督地方政府落实长城保护措施,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加快制定和实施长城保护规划等。

三家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推进长城保护工作。武威市专门设立“长城文化保护研究院”,所辖各区、县分别设立“长城文化保护站”,专门负责长城文化研究、保护和利用。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是一致的。我们希望推动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传播、旅游等合理融合发展,使长城周边的群众也能成为长城保护的受益者。”甘肃省文物局副局长仇健表示。

凝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采访过程中,玉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才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今年2月,玉门市检察院针对刑事检察部门反馈在办案中发现废品收购站经营主体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利用大数据平台,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废品收购站经营主体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进行检索,发现该类案件呈逐年多发态势。

检察官对发案问题认真研判,商定“四大检察”一体办案,以废品收购站违法收售盗窃物品为切入点,发现了部分废品收购站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占用耕地、收购物品未进行分区管理、随意焚烧废旧物品等问题。

“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台账,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管理部门及地域管辖的不同职责出发,制发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建议11份,消防安全领域检察建议7份,国有土地保护领域检察建议2份,并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办案检察官介绍。

7月20日,刘才就该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他详细介绍办案情况,各责任单位就监管职责、履职情况作了报告。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开展针对性提问,对各单位整改工作和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检察机关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通过法治方式助力解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检察监督加强了源头治理,让废旧市场物资运营更加环保、安全,群众的法治观念也有所提升。”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梁秉国评价道。

据了解,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充分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7年以来,通过磋商结案582件,公开听证492件,制发检察建议10826件,99%以上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主动加强与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相邻省(区)检察机关的联系,组织召开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建设加强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形成‘兰州共识’;与四川、青海法检两院共同召开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共筑黄河上游生态法治保护网;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等会签协作意见,畅通线索移送,规范案件办理;就渭河、六盘山、秦岭、青藏高原等‘大山大河’生态保护,与相邻省(区)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共同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推进区域系统治理。”丁霞敏表示,“有了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协作等机制,就有了公益保护合力。”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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