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的人天天忙忙碌碌,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呢?突然这一问似乎有点蒙圈。其实这在法律中也是有争论的。

来让我们看看民法中什么是生,每个人一出生就有民事权利。那问题来了,民事权利从出生开始算,那从什么时间点开始呢?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从生到死到底经历了啥(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生和死)(1)

比如有人主张独立呼吸说,人出生后第一次啼哭,标志着新生命的到来,此刻即表示获得了民事权利。可是这一说法也存在问题,万一出生时就不会哭,也活的好好的怎么办呢?

所以又有人主张心跳说。出生脱离母体时有心跳,就说明是生,即具有民事权利。可是此时又有问题,在肚子里也有独立心跳为什么不具有民事权利。如果一出生有心跳,没呼吸,显然是没法生存,这也有点不太合理。

反正都是生嘛,怎么个学说有什么关系呢?这可关系大了。特别是有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按心跳说,出生时有心跳没呼吸,这就是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和正常人一样就是时间短了点。如果按呼吸说压根就没生,也没有民事权利,遗产分割就没份了。

实际上二者争论不休。在法律上主流上学者还是比较认可独立呼吸说。

从生到死到底经历了啥(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生和死)(2)

那么死亡,在法律上也存在多种争论,有人主张心跳停止说,也有人主张,意志消灭说即脑死亡说。

怎么认定死对我们更是关系重大。比如按脑死亡说认定死亡了,那一切权利都会消灭。可是万一又清醒了,你的房子可就不是你的了。

在我国以“呼吸、心脏、脉搏均告停止且瞳孔放大为自然人自然死亡的标准”是不是觉得我们的标准还是比较科学的。

从生到死到底经历了啥(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生和死)(3)

怎么样,活了这么久,是不是才发现出生死亡这种自然而然的事情,还有这么大的学问。

关注我,每天学点身边的法律小知识,遇到纠纷不用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