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死者为大又开始泛滥了。
某个有争议的公共事件发生,有人死了,总有人要放出这话。
这有点像某位大妈的神奇魔法:退退退!有时候确实能达到一言封喉的效果,还能让人不笑。
没别的,敬畏死亡,是人类的本能和文化。
死者为大,是一个道德概念,不能为大,很让人惭愧。
更何况这大字,排山倒海,排山又倒海,压倒一切。你若敢与之相搏,似乎转眼间,只能“樯橹灰飞烟灭”。
总而言之,这就是让你陷入不知敬畏,不仁不义的道德审判,并压榨出你的“小”,让你低到尘埃里的节奏。
可是死者为大真正是什么意思呢?它大在哪里?死者为何会突然变得必须仰望才行?
这话在古籍中其实是找不到出处的,它是民间语言,而且是中国本土文化无疑。
它其实也只是前导,后面那句“入土为安”才是主题。
其基本意思,就是百度百科的解释:
“人死了办丧事的时候,死人是最大最尊贵的,其它与之无关的事情都要让路。”
也就是特指“办丧事的时候”。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当然是因为中国是礼仪之国,圣人讲“死事为大”,中国人最讲丧葬礼仪,中国人打仗都要讲“兵不伐丧”……
反正就是要特事特办,办完再说。
但是它这办完再说,却不是从此不说,不是死者一死,真就奇大无比,再也批评不得,追责不得,招惹不得。
不然,古代帝王、贵族、大臣,也不会死后要有“谥号”。要根据他的所作所为,进行褒贬评价,好的坏的都让它彰显,表现平平的,就给他一个“平谥”。
岳飞去世的时候没有为大,但他的谥号是“忠武”,秦桧倒是“死者为大”了,但他的谥号是“缪丑”、“缪狠”,就是这个道理。
不然,秦二世死了,一切烟消云散,大家再搞秦朝,那就是很不地道的事。
所以这个死者为大,只是对死亡表示尊重,只代表了“丧葬礼仪完整”的那个大而已。
它真正的释义,其实是“死者,为大”,“者”为代词,句要顿开。
也就是死这件事,关于死的那些事,是一件大事,但不是唯一大事,无条件限制的大事,更不是说人一死,真就变成巨无霸了。
所以死者大什么呢?哪大了?很多人不过是望文生义罢了。
这再进一步说,就是:
中国文化里,从古到今,死者绝对有理,死亡是免予批评的特权,死者做过什么都可一笔勾销,是不存在的。
原本不值得尊重的人,或者他身上的某种东西,因为死亡变得值得尊重,是不可能的。
家庭成员间的陈芝麻烂谷子可以放过,而大是大非放弃追问,真相放弃探求,公理正义放弃维护,是很荒谬的。
这在法律上,也正如一份法律文书所说,现在有把死者为大扩大化的倾向,但法律就是法律。死亡,不代表过错消失,伤害消失,强弱颠倒,法律可以倾斜,罪责可以不究,正义可以不伸。
既然如此,那么某种时候喧嚣不休的死者为大,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一个人无论如何都要死者为大,那就是逃避争论,故意歪楼,道德绑架。
那就是敬畏死亡,不敬畏活着,尊重死者,不尊重生者。
那就是荒唐地只尊重死,一切死,而不是尊重死者生前的所作所为。
那就是无是非,无正义,无黑白,无道理,无逻辑,无正确认知。
那就是谎言者,墙头草,稀泥匠。
他越是急不可耐地要打出“死者为大”四个字,来彰显自己“高尚的道德水准”,其道德就越可疑。
谎言不被戳穿,不代表就是真理,因为它只是暂时的。
只是糊涂蛋们的自以为是、自欺欺人,狐假虎威者、掩耳盗铃者、博人眼球者,甚至为虎作伥者,惯于使用的工具。
并非善器。
关于死,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它当然不是一律为大。
如果真要讲大,世间没什么比情义、公理、真理、法理,和生者更大。
所以最后,白马非马的公孙龙就不知所终,指鹿为马的赵高就被灭了三族。
历史和人心就不会长久被人带偏,时间留下的,就永远是最经得起检验的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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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九鸦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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