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一直活跃着一类物种,名曰“杠精”。
杠精之杠,从来不考虑问题的环境、条件、前提,为杠而杠,口若悬河,离题万里,自我陶醉,堪称一大奇观。
但是,在哲学领域,也有一些看上去很“杠”的命题。
这些命题的高级程度,当然不是没脑子的“杠精”们所能比的。
它们带给人们的思考,也持续了百年、千年。
特别是有些命题,在东西方文明中惊人一致,堪称杠中之杠、杠中之霸。
本文试着举几个有趣的例子。
一、飞矢不动
一根飞射而出的利箭,当它在空中时,其实是静止不动的。
惊喜不?不容反驳。
这是著名的芝诺悖论之一。
说起这个论点,必须介绍大名鼎鼎的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
这位大牛,有两个著名的观点。
一个叫“原子论”,就是认为万物由原子构成,原子是不可再分的物质微粒;
另一个叫“万物皆流”,世上万物都在时间和空间中不断运动变化。
这两个观点是紧密联系的,万物运动,就要占据一定空间,其空间存在,就是原子构成的。
芝诺为了反驳他,提出了这个悖论,也就是用德谟克利特自己的矛攻自己的盾。
请听题,芝诺开始“抬杠”了:
如果你认为空间是由无限原子构成的,那么时间也是连续的瞬间的无限集合。
一支飞着的箭,可以把箭和标靶之间的距离(时间和空间)无限分割,而相邻的两个点之间没有距离,所以箭是静止不动的。
只从里面看到了“杠”吗?
实际上,这是很先进的思维方法。
把对事物的认识,用最理想的状态进行推演。诸多的物理定律,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芝诺悖论对于研究事物的运动,数学中的连续、无穷集合、极限等概念都很有帮助。
二、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这句话出自《庄子》。在我印象里,一直是“盈尺之木,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不管怎么说吧,意思是一样的:一根木头,每天取一半,永远都取不完。
这还是物质无限可分的问题,或者,数学里以2作被除数的问题。
在西方,也有相同的观点,同样是芝诺悖论之一: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阿喀琉斯是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描绘的半神英雄。
乌龟和阿喀琉斯之间的距离可以无限分割,他们之间存在无数个时间和空间,所以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芝诺说,所有运动的物体在到达目标之前,首先要到达其一半的地点,而在到达其一半地点之前,还要到达其一半的一半。如果依此类推,运动就连起点也不会存在。
东西方的哲学家们,连“杠”都杠到了一起。
三、白马非马
字面意思很简单,白马不是马。
这句话的原创是战国时期的公孙龙,这篇文章的名字就叫《白马论》: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
后面还有挺长,主要的理由就是:
客方:可以说白马不等于马吗?
公孙龙:可以。
客方:为什么?
公孙龙:“马”指“形”,“白马”是“颜色”,两者是不同的。如果你想要“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你想要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
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你要马与你要白马就是完全一样的,但是,如果你要马与你白马没有区别,那么,给你黄马、黑马你为什么不答应呢……
你要还是不要呢……
后面还有很长一段,如果全部放到这里,估计你早已手起棒落……
实际上,这在哲学上,是“唯名论”和“唯实论”的区别。
“马”和“白马”都是“名”,都是一种从具体事物当中抽象出来的名词概念,并不和某一个具体事物相对应,或者说“马”和“白马”只是人们为了便于表述而创造出的概念,现实世界中只存在“这匹白马”或“那匹白马”,但不存在“马”或“白马”。
四、乌鸦悖论
时间倏忽千年,来到上个世纪40年代。
德国逻辑学家卡尔•古斯塔夫•亨佩尔提出了乌鸦悖论,主要内容是:
首先,假设一个命题:“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
然后,观察乌鸦,每次发现乌鸦都是黑的,对“所有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命题的信任度,就会逐渐提高。
这时候,归纳法原理看起来好像很合理。
但是,“所有乌鸦都是黑的” 的论断,在逻辑上等价于“所有不是黑色的东西都不是乌鸦”。
如果你观察到一只红苹果,不是黑色的,也不是乌鸦,那么这次观察必会增加对“所有不是黑色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命题的信任度。
你也许会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在于后面这一点,用于支撑前一个命题,是十分怪异,甚至是没啥用处的。
可能乌鸦的例子不好理解,再举一个宇宙星体方面的。
有一个归纳命题是这样说的:“所有类星体都在距离地球十分遥远的地方。”
同理,它的等价命题是:“所有距离地球不遥远的物体都不是类星体。”
那么,例子来了,你手中的手机距离地球并不遥远,它不是类星体。
这个例子,对于印证“所有类星体都在距离地球十分遥远的地方”,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呢?
这个悖论,说明了归纳推理让人疑惑的地方。
你还知道多少非常“杠”的命题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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