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及2018年初,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收到过工商部门有关工商信息公示的提示短信了。有经验的老板可能还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对于那些新设公司的老板就有点儿没方向了。
今天,南山讲堂就来说说关于工商年报公示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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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年报公示的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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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划重点啦!准备好小板凳儿,拿好小本子——记重点!
网上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6月30日
申报主体:凡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要申报方式: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者密钥版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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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特别注意,一定要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这个工商部门的年报公示,否则会被工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是俗称的“工商拉黑”)。
另外,凡是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上述申请主体,哪怕你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的成立日期是2017年12月30日,你也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年报公示工作。
再者,如果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如“**公司**分公司”),请千万不要忘记分支机构也需要工商年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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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南山讲堂/柳莺
图片提供:小明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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