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它的人能看到温情,不懂它的人只觉得这是本枯燥乏味的书,甚至只是看了几页就不堪萃读下去了,有的人不忍萃读是因为内心对这本书真正的喜爱,因为读懂了这本书的真正内涵,而有的人读起来如同咬文嚼字,字字难读也有很多不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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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由格杰罗姆·大卫·塞林所写,也是他唯一一本长篇小说。故事围绕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而写,全篇内容篇幅并不是很长,只讲述了霍尔顿的几天生活时间而已,时间上的跨度其他绝大多数小说无非比拟的短,书中只用了三天时间便把一个16岁少年的内心世界全部描述出来,并引人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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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麦家,他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而开始他的写作生涯的,他说:“在我心里,最温柔的部分永远属于塞林格,我愿意读他的每一个。”这短短的一行字,侧面印证了这本小说的价值和意义。
一个不成熟的理想主义者会为理想悲壮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理想主义者则愿意为理想苟且地活着。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个不爱学习,成绩很差的学生,16岁个子却接近一米九,头发半边花白好像少年白头,很多人看见他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未成年人。他曾经也是学校击剑队队长,由于离经叛道的性格和成绩多次不合格而被学校开除三次,这已经是他第四次了,这一次他决定自己逃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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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面有着他讨厌的一切,虚伪的人、厌烦的功课和军事化管理的学校,这一切都使他感到不爽。所以这一次在新学期结束后他便想离家出走,他也开始策划离家出走的计划,第一天他在外面旅馆住了一晚,去了酒馆等地,那些地方乌烟瘴气,霍尔顿嘴里不说心里还是不自在的,后来想去夜总会厮混一晚,但被意外骗了钱,还被人打了一顿。
第二天上街看见有修女在路上便捐了一些钱,后面约了自己的女伴去看电影、滑雪,但是由于受不了她的虚伪而跟她分了手,在此之前他也曾深爱过这个女孩,但是上流社会的虚伪全在她身上浮现的时候他厌恶了起来,于是便跟她分了手。
因为在离家出走之前无论如何都想再见一见可爱的妹妹,所以,在第二天的时候他悄悄跑回家叫醒了睡觉的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叫醒菲苾后向她诉说着自己的理想,他这一生没什么太大的理想,就只想在麦田里,静静的守望着一群孩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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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他的愿望很简单,与现实世界形成了对比,现实的世界是虚无的,到处充斥着混乱、惺惺作假、欺骗,霍尔顿对这一切都喜欢不上来,他唯一喜欢的就是小孩子了,所以他很爱自己的妹妹。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在他告诉自己的妹妹他将要在第三天离家出走,去西部谋生,靠自己生活,不想念书,不想再面对那些虚伪的人之后,他的妹妹第二天便提着行李说自己也要跟着他一块到西部去。
霍尔顿明明只是想在临走前最后再看一眼妹妹的,却没想到妹妹菲苾也要离家出走,他开始劝说妹妹不要冲动,不能跟着他一块去,但是菲苾很倔强,什么也听不进去。于是霍尔顿只好放弃这个去西部的想法,后来,外面下起了大雨,霍尔顿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看着妹妹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的就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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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这之后,他便决定不再出走了,因为这一场大雨,霍尔顿生了病,到这里,小说也结束了,至于霍尔顿是否会接受父母的安排重新去另一所学校读书谁也不知道。只知道,霍尔顿的三天过完了,故事也就结束了。
不要惧怕青春的迷茫,请相信经历过后我们一定会成长,你终将会变成那个“过来人”,希望你也能够做个麦田的守望者,让自己一直守护着心中的孩子。这个故事三天时间的经历却用了一整本书来写,写出的不仅仅是对现实世界里的批判,更是对这个虚伪、道德堕落时代的离经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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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顿是双面的,心里住着两个人,一个是同周遭人那样虚伪的,另一个是像妹妹一样纯洁的人格,他的内心特别细腻,作者用了大量的艺术手法去刻画霍尔顿的内心世界。霍尔顿终归是孤独的,他的内心世界似乎没人能懂会,他想逃避现实世界却怎么也无法冲破现实的枷锁,似乎永远也逃离不了现实世界的牢笼。
他是悲哀的,象征着现实世界的一种孤寂,他想做一些真正有意义的事情,这件事就是守护小孩的纯洁,让他们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他宁愿这一生只当一个稻草人,也要守护孩子们的快乐。
正真有意义的东西是看不见的,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而活,留一张孤灯给自己,这个世上总会有另样的温情守护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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