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传统文化之 民间传统禁忌
于都历史悠久,地域相对辽阔,人口众多,民间传统禁忌内容特别丰富。以下将从岁时禁忌、饮食禁忌、服饰禁忌、婚嫁禁忌、生育禁忌、丧葬禁忌、起居禁忌、数字禁忌、事物禁忌、身体禁忌、语言禁忌、行业禁忌等十二个方面加以展示。
一、于都传统岁时禁忌
农历无立春之年为“瞎目年”,俗称“孤鸾年”、“寡妇年”,不宜“破蒙”(首次入学读书,也称作开蒙、破学),不宜婚嫁。一个农历年内有两个立春的则为“双春”,同样不怎么吉利。俗谚云:“双春夹一冬,十只牛栏九只空”,意味着双春年五谷不丰,且多灾病。旧时,适逢无立春、双立春之年入学的,应提前一年举行拜孔夫子“破蒙”仪式。
整个正月尤其是年初一,要说“好话致”,切忌信口开河乱说不吉利的话。如酒壶、酒瓶明明没有酒了,却不能直接说带有“没有”、“冇”等字眼的实话,而要说“蛮多嘞”;亲友劝你酒,你又不想喝了,不能说“嫑”(不要),而要一口推说“有啲,有啲——”(意思是好了)。
正月初一忌扫地、洗衣服、煮米。正月初二可扫地,但不得倒垃圾,且忌向屋外扫,而要向里面扫,将垃圾暂时堆在门角或用袋子装好,否则就意味着扫走了财气、倒掉了财富。又忌讳打骂小孩,年初一小孩啼哭是凶兆,意味着年内必有长辈患重病甚至过世。忌睡懒觉,俗传年初一晏起要“崩田墈”。忌食粥,否则一出门便遇雨。忌打烂碗,认为是断财路之兆。
正月初三俗称“三重日”,又讹为“生虫日”,是“送穷”之日,家家户户秉烛焚香将垃圾送到大路边,把垃圾当作“穷神”送走。这一天,不能进菜园摘菜,否则菜蔬、农作物就容易“生虫”。同时年初三不担水,尤其忌讳挑井水,认为“生虫日”担水要催生井水里的虫子,使井水不再干净。又忌出门访友,忌用针线,尤其忌在厅堂做针线活。
正月初五是五谷神(又俗称“米谷神”)生日,忌煮米、捞饭,因此这天多吃旧饭。
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忌借债,忌催债。
正月十九“天穿日”,忌田间劳作,妇女不得做针线活,否则会把天刺穿。
农历二月春社日,忌推磨、犁田、用针,民间传说是日推磨、犁田会掸破社公的头,用针会刺破蛇的胆,病“蛇头子”(手指头)。
每逢惊蛰至春社之间和农历六月最后一天至七月十四,于都人忌走亲戚、探访朋友,因上述期间是人们已给故人“拦社”、“悬衣”的日子。
二月十五为百花生日,俗称“花朝节”,不宜做针线活,以免刺伤花仙的花苞。
正月、农历五月、农历九月忌“过火”(迁新居)。
农历五月二十前后逢辰日为分龙节,忌河边洗衫裤,更忌挑尿桶、倒粪桶,否则便触犯龙王。
农历六月中旬前后“尝新米”时,忌讳提起远离家门未归的亲人,避“尝唔到新米”之讳。
七月十五为鬼节,忌吹口哨,否则会招引来孤魂野鬼。忌直呼他人姓名,否则游荡的鬼魂会趁机取走他的三魂六魄;路上听见别人喊自己的名字时,千万不要立刻回头或回应。忌拍打肩膀,以免熄掉肩膀上的命火。(俗传人有三把命火,分别在脑袋和两个肩膀上)忌晒出去的衣物不收回家。忌捡起街头、路边的钱,认为是鬼丢掉的,捡了便从此病痛不断。忌小孩晚上外出,恐被野鬼缠身。忌水中游泳,容易被“水浸鬼”拖走。
八月十五中秋节,忌用手指指着月亮,否则就会烂耳朵。
逢寅日不祭祖。逢丁日不剃头。逢丙日不作灶。
忌下午、晚上去病人家看病人。喜事送礼宜在上午,尤其是做寿者,忌下午送礼。
每月初一、十五不宜出远门,忌探望病人。
二、于都传统饮食禁忌
忌食用祭拜过孤魂野鬼的东西,尤其不允许小孩染指,认为吃了会得病。敬神、祭祖用过的祭品则大吉大利,吃了能得到神明、祖先的保佑,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忌吃“下惊”(喊夜)用过的米、鸡蛋等物,要丢到大路边或倒在墙角。年初一要食斋,忌吃荤,否则对神明不敬。
梓山镇蓝姓畲族忌吃狗肉、牛肉。畲家以狗为图腾,且有“牛栏祖地”之说,特别尊牛,认为“牛肉不好筛酒”,不用牛肉招待客人。
忌吃饭时撒米粒或吃完饭碗内残留米粒,认为这是浪费粮食的行为,会遭雷劈。
忌小孩吃孵过小鸡的“鸡婆肉”,否则容易得病,且变得愚钝。忌小孩吃蛋黄,认为吃了“不会读书”、脑子不聪明。
忌把筷子插在米饭上,认为那是祭死人的方式,非常不吉祥。吃饭时忌敲碗筷,认为此举是告化(乞丐)所为。吃完饭后,筷子要放在桌上以表示吃饱了,忌将筷子搁在碗上,认为那是“穿笃肚”,总也吃不饱,遭人厌嫌。用饭时,忌用筷子指人,认为此举非常失礼。分筷子忌一长一短,有“三长两短”之嫌。分筷子忌一左一右摆在饭碗两侧,有亲人分离之嫌。忌孩童拿筷子太下端,认为将来“讨老婆”对象太近,没有出息。又忌孩童拿筷子太顶端,认为将来工作离家太远,不能照顾到年迈的父母。忌筷子在菜碗中挑着吃,认为“冇食相”,失礼他人。忌用餐时筷子掉落地,过去认为筷子落地会惊动祖先,是为不孝;捡起时要在地面上比划一个十字作为破解。忌用餐时将筷子头尾颠倒使用,有饥不择食之嫌。
忌在饭桌上将碗碟倒扣,倒扣碗碟乃祭祀鬼神的举措,表示与之一刀两断。忌在酒宴中收走空碗,忌还有人没吃完饭便开始收碗筷,否则有“赶客”之嫌。“雷公唔打食饭人”,忌在饭桌上吵口、打骂小孩,否则有跟雷公过不去的嫌疑。忌吃饭咀嚼时发出哒哒声,认为只有猪、狗吃东西时才会如此。忌用手抓饭,认为是“饿鬼”、“饿佬”之举。吃饭时忌脱衣服、松裤带,认为“唔晓饱足”,前世欠债太多今生都还在归还。
忌食彼此相克的食物,如蜜糖与葱、黄鳝与红枣、芹菜与甲鱼、冬瓜与鲫鱼、狗肉与绿豆、桃子与白酒、番薯与石榴、柿子与螃蟹、蚕豆与田螺、鱼蛋与猪肝等。
忌晚上吃姜,认为“燥火”,对身体不利。
红白喜事两种宴席,都忌讳吃完一道菜便将碗碟重迭一起,认为有重婚、重丧的不祥之兆。
六人共席,忌二人对面,四人对席,因这种坐法谓之“龟桌”,不吉。父子同桌宴饮,忌面对面对坐,有“对头”之讳。请客吃饭忌用八碗菜,因为于都人办丧事吃八碗,且于都还有“七胜八败”一说。旧时,各种宴席男女不同桌,尤其忌讳儿媳与家公(丈夫的父亲)同桌。
忌饮用“隔夜茶”,俗云:“隔夜茶,毒过蛇”。
忌用鼻子嗅药味,认为此举会丧失药效。忌端着汤药过门槛服用,否则没有药效,因为药渣必须倒在屋外、路边,表示此后病症由别人带走。
来源 雩都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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