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部分中小制造型企业都设有PMC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横向管理部门,但却没有充分起到横向控制的作用,没有做到“三权分立”的原则。哪三权呢?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比如,物料采购的权力切割应该为:物料购买的决策权属于物控,执行权属于采购,监督权属于财务、仓库……只有在“三权分立”的原则下,才能避免任何部门和个人权力过剩、滥用职权的情况,让所有人都受到监督、互相制约,生产才能得以解放,员工积极性才能提高。
我曾经跟一个陶瓷厂的老板聊天,他跟我说,张老师你看,我的厂房规模多大!我去了后发现,生产车间就一个,其他全是仓库,我就跟他说,你厂房是大啊,这些年你还是很有原始积累,你仓库的面积是由你口袋的钱决定的,只要你有足够的现金流,你的仓库可以无限大。
那么,“三权分立”具体该如何分呢?有一句话送给大家,叫做权力不能私有,责利不能公有,这是“三权分立”原则的指导思想。
权力不能私有,是指我们的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不能集于一身。当权力集于一身的时候,人就有选择的机会,比如上面举的例子,生产部作业,什么时候生产、生产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一旦有了选择,人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而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企业生产产品,决策权应该属于计划部,执行权属于生产部,监督权属于品质部。接入订单后,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订单评审、交期分解,制定有效的生产计划,这就决定了生产部每天具体的生产任务,避免了车间生产的随意性;生产部把产品做出来后,合不合格要品质部说了算,除此之外,计划部统计并考核生产部的计划达成率,品质部统计并考核生产部的品质合格率。
我们企业里面的问题就在这个地方,权力集于一身,而责任和利益又吃大锅饭。
做好做坏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员工经常抱怨工作努力也拿那么多钱,混混日子也能拿那么多钱,那么我们努力工作的意义何在呢?
所以,我提出责利不能公有。意思是责任和利益要细化到最小单位,责任能追究到班组就追究到班组,能追究到个人就追究到个人。利益也是一样,要细分到班组、个人。
你看我们国家的管理,公安、检察院、法院,公安行使执行权、法院行使决策权、检察院行使监督权。
从国家的管理到企业的管理,道理是相通的,我们在设计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时,要有三权分立的管理思想,明确职责。让权力不能私有、责利不能公有,这样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平衡关系就可以建立,企业才能得以健康发展。如果你有管理困惑可以在本文留言或关注朗欧企管微信公众号。(打开微信--添加朋友--点下方的公众号--输入“朗欧企管”,搜索添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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