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闲时翻书君
“是因为爱,斯通纳先生,”斯隆兴奋地说,“你热爱。事情就这么简单。”
——《斯通纳》
关于人生的“热爱”,究竟怎样才算是热爱呢?
如果说热爱仅是指非常喜欢一件事情,那么喜欢玩游戏又能否算得上是一种热爱呢?
沉迷于游戏的人,可以三天坐在网吧里玩游戏,几乎不怎么睡觉,即便累到两眼发黑、思维模糊也不愿意离开屏幕片刻。
游戏沉迷者定然在这样的时光中体验到了无以伦比的快乐感,一种让人废寝忘食的魔力,如果这样的情景都不算“热爱”,那我真的想不明白世上还存在其他超越的方式了。
但我们却并不能同意热爱游戏算是一种热爱,认为这更像是自我意志的丧失,玩物丧志即是最为精确的评判。
对于热爱,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定义它了。
有一点是明确的,我们所喜欢事物的性质,决定了“热爱”这个词的感情色彩。
如果我们热爱的是游戏,那么热爱就变成了一种沉迷和上瘾。
如果我们热爱的是积极向上的事物,比如热爱自己的工作和事业,那么热爱就会因其结果的建设性而被褒扬和鼓励。
很明显的是,当人们谈论热爱时,大脑中仿佛有一台自动过滤的机器,过滤掉了所有负面的色彩,所以当我们听到“一个人有所热爱”时,首先总能感觉到太阳一般的黄色暖意。
但当我们想要抽取出热爱的本质时,恍然若失。
看来,一个人光有热爱是不够的,不恰当的热爱也许会很快让一个变得堕落。这也正是“高兴干啥就干啥”这句话的谬误所在。
或许我们应该在热爱这个词上做一些小小的修订:真正的热爱,是在别人都认为艰苦的事物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乐趣。
如此我们再来看“沉迷游戏”这个事情,就不会觉得这属于“热爱”,因为人都比较有可能爱玩游戏,所以沉迷其中算不得热爱。
这种对热爱的定义并非是我独创,有人说过类似的话,这个人是罗曼•罗兰。
他是这样说的: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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