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逻辑(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1)

本周读的是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是菲茨杰拉德。

从昨天傍晚到现在,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只睡了大概三个多小时。可以说很疲惫。但是写东西有时候真的需要灵感。灵感来了,怎么也无法安心入睡,只能迫不及待的把它变成现实。

这周的这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前我一直都拿不定应该怎么写它。也许是我并没有读懂。在翻开这本村上春树版的盖茨比之后,首先看到的是村上写了一个长达18页的后记(排版的原因,后记变成前言了),其中提到了《盖茨比》对他本人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用他的话说:“如果没有与这部作品相遇,我甚至觉得自己写出来的小说跟现在的作品完全不同”。村上甚至认为同一时代的大师海明威在小说的功力上是比不过菲茨杰拉德的,这让我很吃惊,也有些不快,毕竟迄今为止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所以我不禁想,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小说,能让村上给出如此高的评价?

正如前文说的,在通读了一遍小说之后,我并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写出这篇读书笔记。在我看来,一切都这么的摸不到头脑。这怎么就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了?或者说,盖茨比伟大在哪?传统贵族阶级的汤姆和黛西究竟对他们各自的情人付出了怎样的感情?而盖茨比到底为了什么这样执着于黛西?以上这所有的疑问,都被一篇关于小说最后一句该如何翻译的讨论文章解开了。瞬间,我认为读懂了这本小说,明白了它为何受到追捧,也明白了盖茨比为什么能称得上伟大。

故事发生在1922年的美国,这是一个全民投机的泡沫经济时代,战争的红利给美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也挑战着老一辈的帝国:英国。这些英国的绅士在越来越疯狂的,被他们鄙夷为new money的美国佬面前,不得不放下昔日的架子,在盖茨比浮夸的派对上,“穿着考究,面带一点饥色,都在热切地跟殷实富有的美国人低声交谈着,一定是在推销什么,债券或者保险,要么是汽车,他们至少都很焦急,因为他们意识到,赚钱的机会近在咫尺,并且相信只要说几句恰当的好话,钱就归他们了”。

有趣的是,真正的欧洲贵族已经被新兴的美国贵族逼得抛弃了尊严,但本书的矛盾恰恰就发生在新兴的贵族汤姆与更新一些的贵族盖茨比之间。汤姆是一个因为读到一本叫做《有色帝国的崛起》的书里面,提到白人如果不警惕,就会被有色人种淹没的论点,就在早餐上悲观的认为“文明要土崩瓦解了”的传统美国贵族。他有着精彩的履历,出身名校,继承了巨大财富,同时也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威望。他傲慢,冷漠,自私。是阶级固化的卫道者。但上帝似乎还觉得对他恩宠不够,又赐给了他同样出身传统贵族的美丽迷人的妻子:黛西。

这位迷人的黛西,在他的丈夫汤姆的巨大豪宅里,第一次出现在小说里的出场方式也同样的迷人。“屋里唯一纹丝不动的是一张巨大的长沙发,上面坐着两个年轻女人,好像漂浮在一只被固定住的气球上。两人都穿着一身白,裙子随风轻舞飞扬,仿佛她们刚绕着房子飞了一圈回来一样。我一定是失神的站了好一会儿,听着窗帘飘动的声响和墙上画像咯吱的呻吟。突然砰的一声,汤姆 布坎南关上了后面的窗,室内的风才渐渐平息下来,窗帘,地毯和那两个年轻的女人也随之缓缓降落在地面。”这好似仙女的描述,就是黛西的远方表亲尼克第一次看到她时的感觉。

尼克有一个特殊的本领,他总是可以让人放心的向他吐露自己的秘密。所以尼克知道了汤姆背着黛西,与庸俗丑陋的修车店老板娘约会。他同样也知道,在那个夏天,发生在盖茨比豪宅里的关于黛西和盖茨比的罗曼史。

小说的情节似乎异常的简单,尼克因为工作的原因搬到了一个在纽约正东方的小镇上,小镇被一个狭长的海湾分割成东卵岛和西卵岛两部分。尼克住在西卵岛的一个小公寓里,他的邻居是一个神秘的富豪。“夏天的每个夜晚,我的邻居家都有音乐声传来,在他幽兰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繁星间穿梭,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的客人从木筏的高台上跳水,或者躺在海滩的热砂上晒太阳,而他的两艘小汽艇拖着滑水板,划破海湾的水面,在翻腾的浪花里向前驶去。到了周末,他的劳斯莱斯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晨九点到深更半夜不停的往返,接送城里的客人,而那辆旅行车也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疾驰着去火车站接所有的班次,每逢星期一,八个用人外加一个园丁,要用拖把,刷子,锤子,修枝剪辛苦干上一天,来收拾前一晚的残局。”当然,这个富豪就是盖茨比,大家都在议论盖茨比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有人说他是私酒贩子,有人说他与黑帮勾结,甚至有人说他杀过人,但相同的是,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迷。

一天,尼克去拜访他的远方表妹黛西,并且去看望他学生时代的好友----他的表妹夫汤姆。在汤姆的豪宅里,尼克认识了黛西的闺蜜,职业高尔夫球手贝克小姐。贝克告诉他,5年前,盖茨比与黛西相恋,并私定终身。但战争让他们分离开了。黛西没有等到盖茨比回来而嫁给了门当户对的汤姆,5年之后,在盖茨比家的派对上,贝克被盖茨比委托为他和黛西制造一次重逢的机会。这个重逢被安排在尼克的小公寓里。被花心的丈夫困扰着的黛西看到5年前的旧情人如今已经像白马王子一般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于是与盖茨比有了私情。这件事被汤姆知道了。一次,汤姆约上所有的人一起去城里的一间公寓摊牌,并且揭穿了盖茨比不光彩的身世。这让对出身以及财富都相当看重的传统贵族黛西大为失望。黛西决定离开盖茨比,回到汤姆身边。最后,黛西失控的驾车撞死了汤姆的情人----修车店老板娘,而痴情的盖茨比准备为黛西顶罪。在汤姆的陷害下,修车店老板误认为自己的老婆与盖茨比有私情而杀了他并自杀,一切都结束了,黛西和汤姆搬走了,甚至都不愿意出席盖茨比的葬礼。而生前夜夜笙歌的慷慨派对,也没能为他的主人赢得几个愿意出席他葬礼的朋友。

这简单的情杀故事,伴随着出身贫穷,但努力奋斗的盖茨比传奇的经历,仿佛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如果不是看到最后一句,我可能体会不到这本小说的可贵之处。

小说的最后一句,原文是这样写的:So we beat on,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绝大多数的翻译版本都把这句翻译成:于是我们奋力前行,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推回到过去。

这种翻译给小说盖棺定论了一个悲观绝望的调子。在这些翻译者看来,全书的主旨在于新兴贵族阶级盖茨比最后也没能被传统贵族阶级的黛西接受。不管他有多努力的让自己变得富有,不管他有多么的痴情,而传统贵族阶级的人们“汤姆和黛西--他们搞砸了事情,毁了人,然后就退回到自己的钱堆里去,退回到麻木不仁或者任何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东西中去,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但我在看小说的时候,并不认为盖茨比是单纯的对黛西痴情。尼克也觉得他“似乎是想找回什么”,这想要找回的东西,与黛西联系在了一起,所以他拼命的想得到黛西。于是,我看到了有人这样翻译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前行,逆水行舟,直到回到往昔岁月”。当看到这个翻译的时候,我真的瞬间被震撼了。联想到另一篇文章提到的盖茨比的伟大之处,恰恰就在于他一直未改变自己的初心。在小说里,每当盖茨比的豪宅上演着浮夸的派对时,大家却并不知道主人身在何处。这并不符合常理,按照寻常的做法,盖茨比应当是派对上绝对的主角。但他却多数时间根本不露面,又或者冷静的在窗边注视着庭院里的繁华。

一个人很容易被身处的繁华所迷失。科学界曾经有过这样一个结论,认为人身体里的细胞,完成一次完整的新陈代谢的周期是7年。换句话说,如果你没有按照7年前的想法活着,那么七年之后的自己就是一个全新的自己。在成长的岁月里,很多人都迷失了自己。或者迫于社会的规则,或者迫于生活的压力,或者仅仅是出于欲望的驱使,我们很容易在路上把自己走丢。所以我们也曾奋力前行,我们也曾逆水行舟。当我们日子真正好过起来之后,却产生了很多的迷茫。

有些人悲观的发现,自己活成了原来被自己所讨厌的样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想明白让我们奋力前行的目的是什么。《了不起的盖茨比》巧妙的给出了它的解释,奋力前行的目的是回到往昔。盖茨比对黛西的痴情,没有改变,他试图从黛西身上寻找的,也是曾经的自己。最后他为黛西顶罪,但被人陷害,他死了。看似很可悲的结局。但真的可悲嘛?他在死亡的时候还是他自己,而黛西和汤姆虽然活着,但活着的还是他们自己嘛?也许他们又会为自己开脱,这毕竟是精明的处事法则。但在我看来,他们虽然活着,但活着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一种身份,他们为了寻求永恒的保护,献出了自己。

最后说个有趣的事,作者菲茨杰拉德似乎把很多自己的经历安排进了这本小说。杰拉德是一个畅销短篇小说作者。在那个时代,他拥有着非常可观的稿费,于是与美丽的妻子过着盖茨比般的生活。他们总是沉浸在一个又一个的聚会中,醉生梦死。有一天,杰拉德的妻子与一个法国飞行员有了私情,但起初,杰拉德并没有在意,因为他自己也有这样的逢场作戏。慢慢,他发现妻子好像爱上了飞行员,这让他非常愤怒。于是他和妻子摊牌,让妻子离开飞行员,又搬了家。这个做法不是和汤姆很像?菲茨杰拉德的后半生,一直困扰在酒精与妻子的精神问题中,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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