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聚氯乙烯塑料,是由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一种树脂。无固定熔点,77~90℃开始玻璃化,80~85℃开始软化,130℃变为粘弹态,160~180℃开始转变为粘流态;相对密度1.38左右,分子量5万左右。根据资料显示,PVC在100℃时已经开始分解。

塑胶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PVC聚氯乙烯注塑废气排放标准)(1)

1、分解产物

根据《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中国卫生检验杂志,林华影等,2008年4月,第18卷第4期),PVC在90℃时开始分解,分解产物中有氯化氢和氯乙烯;150℃时有11种分解产物;170℃时,分解产物中有乙烯、氯化氢(0.95mg/m3)、氯乙烯、苯(0.37mg/m3)、甲苯;210℃时更是多达14种以上分解产物。总体而言,温度越高,分解产物越多,浓度相应升高。

问题来了,诸位接触的PVC注塑的项目,注塑温度都是多少?分析时候考虑了哪些因子呢?

塑胶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PVC聚氯乙烯注塑废气排放标准)(2)

2、产污系数

目前比较多的是引用《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 第二辑》(美国环境保护局,1989年)中“十三 塑料”,过程概述中,提出了“基本单体的生产未安排在塑料工业内”,因此可以认为这里的排污系数指的注塑过程,而不是单体聚合生成树脂的过程。根据该资料,聚氯乙烯的排放因子如下:

塑胶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PVC聚氯乙烯注塑废气排放标准)(3)

问题又来了,这里的“气体”只考虑了氯乙烯,WTF?置我大清,不是,大氯化氢何在?

3、排放标准

2015年之前,PVC注塑我想应该都只分析了非甲烷总烃,执行的应该都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而2015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该标准:前言的表述“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范围章节的表述“聚氯乙烯树脂(PVC)生产装置执行《烧碱及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5中表述“氯化氢污染物使用的合成树脂是有机硅树脂”;附录A更是清楚说了“本标准适用范围不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由此,PVC注塑并不适用GB31572-2015。

但是,2018年10月24日,真有较真的孩子在广东省环保厅的网络问政平台提问“聚氯乙烯树脂(PVC)注塑、挤出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的疑问”,广东厅的回复是“如采用聚氯乙烯为原料生产合成树脂制品,则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对合成树脂工业的定义,因此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有热心网友总结如下

塑胶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PVC聚氯乙烯注塑废气排放标准)(4)

明确表态:第一,这个说法我不是很赞同;第二,其他行政区的意见在未经上级(生态环境部)以复函、通知等形式转发时,对本行政区效力几何?

4、讨论

①PVC注塑考虑哪些因子,是否需要考虑氯化氢?②你认为PVC注塑工艺的废气污染物(氯化氢等)排放标准应该怎么执行?

1、PVC注塑一般考虑VOCs及特征因子氯乙烯(恶臭),理由如下:说是资料说的在聚氯乙烯在100摄氏度开始分解,分解程度是多少,完全分解还是分解了1%?如何只考虑氯化氢,还有甲苯呢,其他的呢,为何只对氯化氢情有独钟。PVC注塑并不是个新兴行业,长时间以来的实践说明其产污并没有那么“复杂”,不能完全以实验室数据来对标工业生产。

2、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氯化氢依然选择性忽视。

塑胶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工艺(PVC聚氯乙烯注塑废气排放标准)(5)

回答完了,顺便说下那个美国的《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 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研究 第二辑》,老美的东西如果权威,那人家压根就不考虑什么分解废气啊,还考虑啥有机废气、氯化氢的。

专家说系数小应该让专家拿一个靠谱的大点的系数,而不是质疑污染源普查系数——虽然二次污染源普查很扯淡——毕竟污染源普查也是国家统一的标准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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