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历史情况非常复杂多样,特别是悠久的历史脉络造就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特殊情况,当时还没有关于集体土地登记的机制体制,通常在农村集体范围内默许的“约定俗成”,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和承认享有相应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是确立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关键时间点,即使在此前超过政府规定的面积,之后也没有发生拆迁、改建、翻建等改变“原状”的,均可以按照现有的使用面积确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面保障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体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利,稳定和谐农村经济社会秩序基础同时,本条规定也可以作为确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的重要参考性根据,以尊重实际使用为基本原则,保护现状使用权的财产权利,有效的稳定农村经济秩序,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专业北京宅基地拆迁纠纷律师排名?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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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历史情况非常复杂多样,特别是悠久的历史脉络造就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特殊情况,当时还没有关于集体土地登记的机制体制,通常在农村集体范围内默许的“约定俗成”,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和承认享有相应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是确立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关键时间点,即使在此前超过政府规定的面积,之后也没有发生拆迁、改建、翻建等改变“原状”的,均可以按照现有的使用面积确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面保障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体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利,稳定和谐农村经济社会秩序基础。同时,本条规定也可以作为确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的重要参考性根据,以尊重实际使用为基本原则,保护现状使用权的财产权利,有效的稳定农村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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