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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永辉超市监管(永辉超市合肥正大广场店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合肥永辉超市监管

9月22日,据信用安徽获悉,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正大广场分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正大广场分公司经营的“合味世家鸡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采购涉案产品60袋,单价为5元/袋,采购金额为300元,销售单价为8元/袋,共销售23袋,剩余已下架报损处理。货值金额为480元,违法所得为6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产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96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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