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轰动全国的杭州杀妻案如期开庭,历经近4个小时的庭审,案犯许国利陈述了他杀妻分尸的动机,以及杀人使用的工具和手段,期间哭腔抹泪,悔恨难当。
可是,在我汇总多方媒体有关此案庭审报道并进行分析后,发现许国利很不老实,他在严肃的法庭上当庭翻供、谎话连篇,企图逃避法律的严惩。目前,许国利有两颗救命稻草,一个是辩护律师给出了不要处以极刑的意见,另一个是小女儿提交了谅解书,恳求刀下留人。而法庭也没有当庭做出宣判。
那么,许国利有可能逃脱死刑的处罚吗?
很多网友有此疑问。对此,我从法官和公诉人的庭审态度上,心中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现指出许国利当庭说出的那些谎言,将他那不敢见光的内心活动放在阳光下爆嗮,才能更加看清恶魔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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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犯行凶过程
按照许国利的供述,2020年7月4日当天下午,他和来女士在家里做肉圆子。到了晚上,来女士在清洗绞肉机时,因为机器太锋利,她的手被割破,两人为此发生口角,碍于小女儿在现场,两人没有发生长时间的激烈争吵,晚饭则是分开吃的。
之后,许国利想起自己和来女士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矛盾怨恨,这一系列的联想让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
于是,当晚10点左右,许国利在来女士的牛奶中放入了安眠药粉末。药物粉末的剂量,按照许国利的说法是总共买了10粒,除了吃掉的三四粒外,剩下的都被放进了牛奶中。
大约11点多,女儿已经睡熟。许国利用空调被把来女士裹起来,发现她没有醒来的征兆。接着,他用胶带把来女士的嘴巴和鼻子贴住,再用枕头压在来女士脸上,用身体压制十多分钟左右,来女士就停止挣扎了。
在捂住来女士口鼻期间,来女士从睡眠中醒来过一次,并喊了他的名字。对此,他曾有短暂犹豫,但最终还是将人杀了。完事后,许国利说自己也懵了,他在床上和地上坐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把尸体拖到卫生间进行处理。
处理尸体时,他用了美工刀、剪刀、切割机、绞肉机等分解尸体,时间持续了一整晚。将部分人体组织弃于马桶,部分骨骼等组织分装于黑色塑料袋,于次日和第三天,分多次丢弃。主要有两个丢弃点,一个是他所住小区的垃圾桶,另一个是他原工作单位附近停车场的垃圾桶。
【根据公诉方出示的证据,警方收集到的身体组织主要来自三堡家园的化粪池。许国利的辩护律师在庭审现场提到,被害人的头颅及重要脏器,并未收集到案。对此,公诉人并未作出具体回应。】
从媒体公开报道的这个行凶过程看,显然是“点到为止”的,理由我在上一篇帖子里说过了。【点击详见:轰动全国的杭州男子杀妻分尸案明日开庭|本案谜团及凶手犯罪心理的最新分析】
从上述许国利对行凶过程的交代看,似乎挺彻底的,但事实上,许国利很不老实。
02
庭审时的表演
说许国利不老实,结合他在庭审时的具体表现,就会看得更清楚。
先说最后陈述阶段,许国利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并向家属道歉,非常痛快地答应了两位女儿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271万元的诉求,尤其是对大女儿那头的赔偿,他说应会优先赔偿。他还明确表示,不论判决结果如何,自己不会提出上诉。
乍一看,这许国利还算是良心未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似乎是准备好以死谢罪了。
但是,镜头回放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他为了能够获得轻判而博得同情的精心表演。
我注意到,在庭审中,许国利曾请求做精神鉴定。
他的这个请求被法官当场驳回。 驳回理由:1、犯罪过程中,许国利思维缜密;2、事后许国利能够正常对其杀人事实进行掩盖;3、许国利家族没有精神病史。
此外,许国利还提出自己杀害妻子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他在事发前购置的作案工具并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购买的,而是为了家用,不存在预谋杀人,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对此,公诉方指出许国利所述属于当庭翻供。因为,这与他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说法相违背,许国利此前供述,他在2020年初就有杀妻的恶念,因为尸体没法处理,专门购买了4把美工刀和1个切割机。
而许国利在庭审中的辩解是:当时想尽快把案情“圆清楚”,可能可以从宽。
针对特意准备工具这一点,公诉人随后表示,这些工具都已经在行凶时使用了,包括杀人分尸的过程十分紧凑严密,手段残忍,就足以证明是蓄意杀人。
上述是明显能够反映出许国利真实认罪心态的两个例子,而他更多隐晦的表现则暴露出此人不仅演技高超,而且极为阴险狡诈。
要知道,这是一场近4个小时的庭审。期间,审判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以及许国利本人在庭审过程中会有大量的质证问答和言辞交锋,而各家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各有侧重,比较庞杂且无序,提炼有效信息需要综合比对分析。
接下来,我将提炼出来的许国利杀人理由和动机,以及谎言背后的隐晦心机展示给大家。
03
杀人理由和动机
1、小女儿的教育问题,双方有分歧。
在女儿成绩滑坡后,来女士不让许国利插手管教。
2、新房户主名字是来女士的,没有征求过许国利的同意。
许国利说自己有一个分配的房子,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但是来女士不愿意签字,却要我去搞定钱的部分,且房子的产权和水、电、燃气,全部都是写来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因此心生了矛盾,积怨长期在心底。他们经常为谁是一家之主这样的问题争吵。
调查发现,许国利一家三口,户籍本上的户主的确是来女士。
3、新房装修上,许国利想贷款装修,但来女士不同意。
2019年12月,来女士拿到一处拆迁安置房,在装修方面,许国利曾向浙江“乐享贷”公司提出装修贷款申请,金额是15万,但是需要来女士签字,作为户主的来女士却不同意。
4、双方在投资理财上一直有矛盾,积怨已久。
许国利想投资股票,而来女士的投资则是选择理财平台。
5、经济地位不平等导致心态失衡
在许国利看来,两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妻子工资比他高,家里所有开支却是他在支出。
6、权威和自尊心受到伤害
许国利认为来女士当他是外地人,得不到她的尊重,感觉权威和自尊心,都化作怨恨了。许国利说 “这种压抑又无法诉说,白天,无论是跟邻居还是在单位,还需要正常地生活,这种生活,我真的没法过,难受,难受,30年来的爱,都变了。”
以上六个杀人理由可以归结为两大犯罪动机:因家庭财产占有及处置矛盾导致的财杀,和各种积怨导致的报复性仇杀。
犯罪动机就像炸药包,而以上种种理由就如同导火索,最终被点燃爆炸了!
用许国利的话说:
自己表面隐忍,但心里怨气越积越重。
我也爱她,也恨她。
把她做掉这是种不好的想法,当时看看,好像只有这一条路好走。
04
七大谎言
1、许国利称妻子曾做过错事,但法庭上他不愿多说。
这个我不把它当作杀人理由,因为这句话是谎言。
我认为,以许国利想保命的心理,但凡他能抓住一个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的有利事实,他一定会主动交代出来的。只是,对捕风捉影的事儿他自感说了也没什么用。
不过,他这种做法至少有两层用意:
A 暗示女方有婚外情,有过错。而杀一个有过错的女人则有情可原,以此博得法官同情;
B 不揭妻子的丑,以此削弱来女士那边亲朋好友对他的极度怨恨。
2、绞肉机割伤来女士的手,双方为此而争吵。
许国利自称当天做肉圆子时,因来女士的手被机器割伤而发生口角。
从绞肉机被用于分尸的角度分析,我认为当天晚餐做肉圆子应该是许国利的提议,而争吵也是许国利刻意制造的。
他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
1,因为绞肉机不会是经常使用的一种家用厨房工具,做肉圆子主要是用来检测该工具在使用上是否可以正常操作,以保证当晚做案时不发生意外故障。
2,两人发生争吵,是许国利为自己属于“激情杀人”所预设的理由。
3、买创可贴的理由
对于事后曾去购买创可贴一事,许国利称这并不是用作案发后自己伤口的处理,而是日常用处。而根据警方出具的小女儿笔录,她在第二天一早,发现母亲不在家,而父亲的手臂上疑似有轻微的伤痕。公诉人质问许国利手臂上是否有伤口时,其并未直接作答。
显然,这个谎言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其手臂受伤所指向的来女士死亡的真实过程。
4、来女士死前没有挣扎
依照许国利的供述,他在捂住来女士口鼻期间,来女士从睡眠中醒来过一次,并喊了他的名字,但却没有挣扎。可如果没有挣扎,那他手臂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
所以,这是一句谎言,目的是把他杀人过程中的表现,通过语言粉饰显得温和而不那么狰狞,这搞得好像来女士自知有错坦然面对死亡似得。
我认为,来女士在醒来后,一定是拼命挣扎过,在其口鼻都被胶带封住并用枕头压在脸上、身体也被裹住的情况下,她还能喊出让许国利分辨清楚的名字,并让许国利受伤,可想而知,那是需要多么大的力气。
在当时那种情形,许国利一定是万分紧张,根本不存在其自称的犹豫过,而是更加残暴地将来女士杀死。
5、激情杀人
庭审中,许国利提出自己对杀害妻子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为此,他当庭翻供,说其在事发前购置的作案工具并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购买的,而是为了家用,不存在预谋杀人,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6、购买安眠药自用
许国利自称总共买了10粒安眠药,在来女士睡前的牛奶中放了6、7粒安眠药粉末(以前吃掉了3、4粒)。而公诉人指出许国利在2019年12月,两次拜托自己的朋友在安华镇卫生院购买安眠药10粒和安眠药替代品10粒,这位朋友还在微信中提醒许国利说,常服安眠药对身体不好,许国利回答他 “反正是给动物吃的”。
而在庭审现场,许国利却说他本来就有睡眠障碍,买来的安眠药除了他自己,来女士也吃过。
在药物问题上,许国利一直在说谎,目的是为了掩盖安眠药是其有预谋的作案工具之一,以圆其激情杀人的谎言。
7、多次想自杀
许国利称自己多次不想活了,犯案前那几天精神状态特别压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处于非常极端的状态。
一个真正厌世想自杀的人,要么一个人悄悄地独自了断;要么在报复性杀人后,再去同归于尽。
而许国利在杀人后,心机缜密地处理干净了案发现场,然后在媒体采访时则是侃侃而谈的活跃表演,怎么也看不出他有自杀的心态。
这句谎言的真实目的,除了为博取同情怜悯,更主要是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精神不正常的病人,幻想通过申请做精神司法鉴定来逃避死刑处罚。
以上,就是许国利在庭审过程中说出的种种谎言,正所谓“说一句谎言,就需要编造十句谎言来圆谎”。
朋友们,看完这些回放镜头,我相信你一定看清楚了许国利的真实嘴脸。他一直都在演戏,不当演员可惜了,只不过,人生舞台这场剧目,他算是彻底演砸了!
05
澄清两大谜团
我在上一篇帖子里提到,很多网友曾有过许国利的儿子是否也是帮凶?家中的小女儿是否对当晚父亲杀害母亲之事有所察觉?这些猜测。
根据媒体披露的消息看,许国利的儿子并没有卷入案中。因为,许国利的儿子并没有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且还以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希望能够继承财产。
【注:因为许国利杀妻,他丧失了作为配偶继承来女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而且,还要赔偿受害人亲属提出的巨额赔偿,所以,他的儿子想继承许国利的遗产较难实现。】
而小女儿在许国利行凶过程中,一直在次卧休息。根据警方事后的一次实验,也证实如果许国利在卫生间操作绞肉机分尸,小女儿所在的次卧房门紧闭的话,是听不到声响的。所以,小女儿应该没有亲眼目睹父亲惨杀母亲的可怖一幕,这会减少此事件在她心理上的阴影。善哉!
06
许国利能逃避死刑的处罚吗?
如本文开篇导言所述,许国利目前似有两颗救命稻草。
一是辩护律师给出了不要处以极刑的意见,理由是:
许国利杀人系不和谐家庭关系引起,是临时起意并非蓄谋杀人,主观恶性不深,且许国利家庭情况特殊,还有一名小女儿需要照顾。此外,他有坦白和检举等行为,希望不要处以极刑。
二是小女儿通过辩护律师提交了谅解书,提到:
母亲去世了,希望还有父爱。
我认为,这两颗稻草不足以托起许国利那沉重的罪恶身躯。
首先,辩护律师为许国利“说情”是基于律师的职业操守。因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也就是说,即便辩护律师内心认为许国利罪不可赦、死有余辜,但他在法庭上,以辩护人的身份出场时,就必须站在公诉人的对立面,为许国利争取可能被宽大处理的机会。所以,出庭律师的这种表述,望朋友们理解。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这些意见理由,通过我前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基本都站不住脚。
至于小女儿提交的谅解书,也难以起到主导作用。因为小女儿今年才12岁,属于我国民法对未成年人设定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她出具谅解书的行为是人之常情,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审判人员产生情感上的影响,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酌情考虑。
但是,我同时注意到,法官和公诉人对许国利犯罪事实的认定上,立场是统一且坚定的。比如法官当庭驳回许国利的精神司法鉴定申请。
我想,当天出庭的法官、公诉人,以及旁听的群众,对我通过分析指出许国利的那些谎言及背后隐藏的心机,他们在现场会有更为深刻、清晰的感受和判断。
当天上午,杭州下起了雨,被害人来女士的4位家属及亲友因旁听席位有限未能进入庭审现场。记者问起他们希望能得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时,来女士的亲友只说了一个字:“死”。
虽然,我国当前对死刑适用的原则是严控慎用,但是许国利的犯罪行为和手段是极度残忍令人发指的,且主观恶性极大,在庭审中当庭翻供,避重就轻,企图混淆视听,博得同情,说明他仍没有对自己的罪行真心服罪忏悔。此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可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此案,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许国利的最终下场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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