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是我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军事制度。1601年,努尔哈赤在牛录制度之上设立八旗制,刚开始仅有四旗。之后,随着兵员人数增加,又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原不镶边的四旗改称为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至此,八旗制度正式形成。
八旗兵为世兵制,在十六岁以上的八旗男性子弟中挑选。“余丁”和不满十六岁的“幼丁”,可以挑补为养育兵,即预备兵。
到了皇太极时期,又增加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其实已是二十四旗,但习惯上,我们仍称为八旗。
八旗制度的特征为:兵民结合、军政结合、耕战结合。因此,它不仅是军事组织,还是社会行政组织。满族实行成年男子皆兵的制度,所有满族成员都纳入八旗组织中。
其编制情况为:基本编制单位为牛录,三百丁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统领。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率领。五甲喇为一固山,由固山额真率领。
其实以上这些名称都是满语翻译过来的,汉语称固山为旗,八固山即八旗。之后,牛录额真又称佐领,甲喇额真又称参领,固山额真又称都统。
此外,八旗的规章制度也十分完整。如世爵制度,清初定王公爵号止于贝勒;崇德元年(1636年)开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年)增加奉恩将军为十等。
清太宗时期,世职与官名很多都是相同的,直到顺治四年(1648年)才开始分开,世职成为空衔。乾隆元年(1736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蕃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
另外,八旗的户籍制则按行军旗色来定户籍。旗中的壮丁,每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开户、另记档案,户下家人等。兴办学校教导子弟,开设有宗室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学科”。比如,八旗宗室王公一直到官兵的婚丧等,均有十分详细的规定。满清入关之初,规定满汉不能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才取消禁令,其实民间早己通婚,此规定就是一张废纸。
最后,旗兵的兵饷也很丰厚。前锋、护军、亲军、骁骑,每年领米四十八斛,平均每月有米二石,为八百斤。按一人食米三十斤计,可供家口二十六人。如果是五口之家或六口之家,有一名骁骑,每月可剩下米六百斤,一年剩七千二百斤,折十七、八石米。
对此,康熙帝曾专门谕示八旗都统说,旗兵所得之米,“人户多者,适足养赡。人口少者,必至售卖”。可见,八旗兵丁的饷银、食米十分丰厚,这也是确保八旗军队兵源不断的一个重要因素。
满人入关后,清王朝又参照明朝军卫制度改编和新招的汉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因而得名“绿营兵”。分马兵、步兵、守兵。马兵、步兵也称战兵。沿江、海设水师。绿营兵籍,都在注册的,归兵部管理。
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实行薪给制,按年或月发银饷和米粮。但是,八旗兵的薪饷和武器装备都要比绿营兵的优良。
不过,在进关后不久,八旗兵就丧失了“虎狼之师”的霸气。以致平定“三藩之乱”时,出现士兵骑马人坠地,射箭箭不中的境况。1840年鸦片战争以後,八旗兵与绿营兵已腐败不堪用。在镇压太平军时,清王朝只得以汉族地主武装的淮军、湘军来替代八旗兵,而“八旗制度”也彻底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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