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发票丢了,应该怎么处理?
答: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办理。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三、发票遗失、损毁报告页面。
二、一般人纳税证明如何打印?
答:(1)可先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
第二步
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二、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业务办理功能页面。
(2)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不到数据,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
二、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请问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哪里申报?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右边的【税源采集】,点击维护明细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跳转申报,在界面上方选择税款所属期,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申报。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选择税源采集。
四、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右边的【税源采集】。
五、点击维护明细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跳转申报。
六、在界面上方选择税款所属期,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申报。
来源:北京税务,由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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