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珍贵野生渔业资源,从4月1日起,阿勒泰地区将对境内河流(湖泊)进行全面禁渔:4月1日至6月30日为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禁渔期;4月1日至7月30日为乌伦古湖禁渔期。

阿勒泰地区开建水库(两河一湖4月起禁渔)(1)

渔政执法人员将禁渔期捕捞的鱼放回额尔齐斯河。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珍贵野生渔业资源,从4月1日起,阿勒泰地区将对境内河流(湖泊)进行全面禁渔:4月1日至6月30日为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禁渔期;4月1日至7月30日为乌伦古湖禁渔期。这是3月10日记者从地区水产局了解到的。

阿勒泰地区境内的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拥有较为丰富的渔业资源。每年从4月起,这两条河流的鱼类就进入产卵繁殖期。多年来,地区的禁渔保护使得乌伦古湖鱼类种群数量逐年得到恢复,成为新疆重要的渔业基地。

据了解,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严禁收购、贩运、销售和加工禁渔水域的自然鱼类。执法人员将对境内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乌伦古湖实施24小时监管,保护鱼类的正常繁殖,努力恢复河流湖区的鱼类种群,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阿勒泰地区水产局副局长朱新英告诉记者,为做好全面禁渔工作,今年,地区将进一步规范渔政队伍建设,加大渔政管理力度,做好渔政队伍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力争3年内完成全地区渔政队伍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为做好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确保渔业违法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打下基础。

据了解,禁渔行动启动后,阿勒泰地区将组织渔政、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对禁渔区域、道路、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和禁渔宣传,确保禁渔期内不发生重大渔业违法案件,增强渔民守法意识,促进渔业生产秩序总体向好。

“禁渔、防止滥捕和过度捕捞,可以保证鱼类休养生息、增殖种群,从而达到养护、增殖渔业资源目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朱新英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