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最早见于《大学》: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大学》中虽然提到了格物、致知,但并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是格物,什么是致知。所以后世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朱熹的理解和王阳明的理解。
南宋朱熹在《补〈大学〉格物致知传》中提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朱熹认为天下之物皆有理,穷尽事物之理就是格物致知。
王阳明认为,心即理,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与朱熹的向外物求理截然不同。虽然都是讲格物致知,但是王阳明和朱熹对每个字的理解都有区别。
朱熹认为,格者,尽也。王阳明认为,格者,正也。
朱熹认为,物是天下万物。王阳明认为,心外无物,意之所在即是物。通俗点说,物指的是思想活动。
朱熹认为,致是求取,获得,达到的意思。王阳明认为,致是致…于的意思,致知是将知致于事,致于物,致于行。
朱熹认为,知是理,这个理同于老子的道。王阳明认为,知是良知,是天理。通俗点说,良知指的是本能。
从格物和致知的关系来看,朱熹认为先格物而后致知,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结果。而王阳明认为格物和致知本质上是一个意思。
虽然朱熹和王阳明所理解的格物致知有区别,但是并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实际上是他们各自发展了自己的理论学说。就好比同一个瓶子,朱熹装了理学的酒,王阳明装了心学的酒。
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理解,与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等心学主旨都融为一体,把这些结合起来看,可以更好地理解阳明心学的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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