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和三星的官司(华为在国内赢三星获赔8000万)(1)

雷锋网4月7日消息:昨日上午,据泉州当地媒体报道,泉州中院日前对华为公司维权一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这份诉讼案要追溯到去年6月,当时华为在泉州中院提起诉讼,称公司于2010年初就“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而三星的SM—G9300(Galaxy S7)、SM—G9350(Galaxy S7 Edge)、以及SM—J5008(Galaxy J5)等多款产品对该专利中的8项权利要求构成侵权。

泉州中院认为,涉案专利是智能移动终端用户图形操作界面的框架性核心专利,通过该专利的应用,解决了如何使用户简便地在多个分频范围内移动,摆放特定APP图标的问题;此外,该专利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系统界面操作的成功率和准确性。最后,法院判华为胜诉。

然而,华为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

据外媒The Register报道,北京时间4月6日,由于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UPI”)取得了对华为诉讼的胜利,华为的4G手机在英国可能会遭到禁售。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认为,华为在4G手机中使用了UPI的专利,因此必须向UPI支付授权费。如果华为拒绝支付费用,法院保留禁售华为手机的权利。

UPI公司是一家臭名远昭的专利流氓公司,主要资产是从外部收购回来的2000多件专利(大部分购至爱立信)。UPI称,华为此前获得了爱立信的相同技术授权,他们本应该知道需要与UPI签署一份授权协议。

此次专利纠纷在审判前是经过多次调解的。华为原本提议按照4G手机营收的0.034%支付专利费,但是UPI则要求4G手机交纳1.69%的费用,蜂窝网络设备交纳2.29%的费用。

由于这些专利属于通信标准的基础专利,法官认为,不管是UPI的要求,还是华为的还价,都没有基于FRAND(公平、合理以及非歧视)原则。

在经过一番复杂的计算后,法院认为华为4G设备应向UPI支付0.051%的费用,4G手机支付0.052%,3G移动设备支付0.032%,3G基础设施支付0.016%,2G设备与手机则采取类似费率。

华为的一名发言人称:“UPI之前索要的费用是不合理的,我们很高兴能看到法院的裁定。华为正在评估这一裁定以及下一步对策。华为不相信这次的裁定会对全球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但是欧洲目前是华为最重要的海外市场之一,如果这次的英国法院的判决对其他欧洲国家造成示范效应,那么华为最终可能会选择破财免灾。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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