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人界、妖界,三界之内各有其规则,彼此并行不悖。如此,五行之中才能井然有序;否则,人、妖、仙相爱相恨,彼此相侵扰,世界将无宁日。

所以,仙有仙道;人有人道;妖有妖道。各有其司法约束,各有其官吏管制。共同稳定三界五行之秩序;共同维护三界五行之伦常!

关于富贵不能淫的故事名称(三界之内各有其规则)(1)

本故事发生于清乾隆年间。话说有叶公某,曾借居于同僚的别宅之内,在他搬进去不久,宅内便有狐妖开始作祟。狐妖先是以污言秽语逼迫其搬迁,叶公不从,更以妖法戏弄,以致杯碗自舞、桌椅自行。叶公不胜其扰,遂往道观求告张真人,真人乃委派其下属法官前往除妖。

法官先是画了一道神符,旋即便裂张开来,接着又书写一张牒文送往城隍庙,结果也不成。法官感叹道:“此妖必为天狐,一般作法奈何不得它,待我向天庭拜上奏章,再设法除之。”一切就绪后,法官便设道场,开坛作七天法事。法事进行至第三天时,狐妖犹谩骂不止,至第四天乃请求和解,叶公本无穷追猛打之心,又见其甚是哀怜,便建议张真人和解作罢,真人答复道:“事已发,奏章已呈天庭,如何收得回?”至第七天忽闻砰訇格斗声响,门窗尽毁,到薄暮时分仍未消停,法官只得传召其他神仙前来相助,一通操作总算将狐妖制服,遂将其封于瓷罐内。

关于富贵不能淫的故事名称(三界之内各有其规则)(2)

有人曾问张真人法术可以捉鬼除妖的原理,真人直言:“此中原理我也说不大清楚,只知道照所学方法来施行而已。我估计鬼神都受制于符印,而符与印则由我与法官分别掌管。真人就像是长官,法官就像是小吏,真人要符录需找法官;法官要印章需找真人,相互交叉,以免专断。至于捉鬼除妖,或灵或不灵,就如同向官府递交了官司文案,或批或不批,并不能做到每件案子都必破一样。”

听真人这么一说觉得有几分道理,那人接着又问:“如果在深山空宅处猝然遇见鬼怪,真人您也能制服吗?”真人捋须答道:“这就难说了,譬如钦差大臣走大路,明事的大匪霸自然知轻重而主动避让,但偶然也会有些愣头青小毛贼,不知天高地厚冒犯过路大臣,这些大臣虽然握有兵符,但一时也来不及征调人马,也只能落得个‘龙困浅滩遭虾戏’的局面。”

关于富贵不能淫的故事名称(三界之内各有其规则)(3)

听完张真人一席话,觉得人、鬼、神似乎在行使着相似的规则,只是各自在不同空间下使用罢了。觉得神怪之说也似乎并不那么玄乎了。


诗 曰 :

混沌初开道始彰,清浊二气孕阴阳。

乾坤既定元精作,鬼怪人神共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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