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普通人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我从民法和刑法两方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这些常用法律术语你了解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这些常用法律术语你了解吗(常用但易被误解的法律概念)

这些常用法律术语你了解吗

一些普通人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我从民法和刑法两方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是民法部分

物权法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办过户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被人捡到,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刑法

1、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2、没收财产

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

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以收缴。

如罪贩张三经营房地产合法所得100万元,非法经营所得10万元。这里10万在判刑之前就会收缴,100万合法所得,在执行刑罚时罚没。

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义正词严的念出来的时候听起来貌似很严厉,其实,你懂的。

4、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实际上,死缓不是刑罚,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5、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6、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而且,该罪是行为犯。即你袭击司机即构成,不需要任何损害结果。出现损害结果,法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7、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8、高利转贷罪

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如果你获利颇丰,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9、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10、关于熊孩子的父母

曾在豆瓣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熊孩子毁了他表姐2w多元的耳机。细节我忘了,但是假设在这类案件中,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11、关于骗奸

有控制辨识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存在因上当受骗而被强奸的情形。所以被骗着睡了就不要瞎嚷嚷了。

普通人在上下属关系被胁迫“潜规则”的,不成立强奸。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军嫂。

12、关于间接正犯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报道,说某母亲在商场看中一款首饰,指使孩子将首饰拿走。事后以孩子不懂事为由搪塞过去。严格来说,该母亲利用孩子作为工具盗走首饰,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13、黑吃黑

黑吃黑一样构成犯罪。

14、偷自己的东西

如果在小偷手中偷回,是不构成犯罪的。偷回自己的东西属于私力救济。

但是如果小偷偷走之后已经转手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取得并占有,你再去偷,涉嫌盗窃罪。

15、妨害公务罪

前两天看见一个人在问,他一个澳门的朋友打了警察,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该怎么办。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涉嫌罪与非罪的问题,除非律师去调卷,否则很难了解案件的全貌。所以也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像这个打了警察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警察当时并非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是不构成此罪的。另外,如果警察着便衣且未表明身份,过失也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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