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记者陈文广、周楠)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董健、刘海、廖雄云、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等被告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公司,开发了“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并上线运行,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其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 此外,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和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同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案的其他被告人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查方胜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查方胜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文军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宋文军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完),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涉案1500多万的传销判决结果?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涉案1500多万的传销判决结果
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记者陈文广、周楠)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董健、刘海、廖雄云、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等被告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公司,开发了“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并上线运行,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其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 此外,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和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同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案的其他被告人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查方胜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查方胜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文军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宋文军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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