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法公益(暑期普法小课堂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社会保护篇)(1)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保护法公益(暑期普法小课堂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社会保护篇)(2)

【答疑解惑Q&A】

问:未成年人可以跟家长一起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玩吗?

答:未成年人不得进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有家长陪同也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如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成年人交际的消费场所,里面有抽烟、喝酒,而且灯光、音响分贝都是高强度,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即使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陪同也不可以进入以上场所。

问:我已经年满16岁,可以进入酒吧、KTV打工吗?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即使满16周岁开始打工,也是不可以进入酒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方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工作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多发地。

问: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没有强制要求查看身份证,我想偷偷溜进去玩,可以吗?

答:这也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还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娱乐场所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识别能力,违反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将视情形采取警告、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措施。所以各娱乐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接纳未成年人。

【检察官提醒您】

酒类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同时自觉履行甄别购买人年龄的义务,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营业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且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触碰法律红线。

检察官在此呼吁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依法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职责,不接纳未成年人消费,不聘用未成年人作为工作人员,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保护法公益(暑期普法小课堂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社会保护篇)(3)

文字:第一检察部 许丽、唐明媚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蓝小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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