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毕业的时候,学校都会给毕业生发《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些学生拿到这两张表后不知道有啥用,今天档案通给大家讲讲这两份表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是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发的,再通过学院发放到分院,再由学生进行领取,《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是后期学校办理报到证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者之间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也可以认为是一份简易合同,所以在签订时还是需要考虑清楚了,后期反悔可是涉及赔付违约金的哦。另外,如果和单位协调好同意解约,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重新向学院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书是需要使用原件的,复印无效。 再说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这个表格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是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发。推荐表的主要作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的综合情况,也是毕业生参加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通常面试时可以使用复印件,等真正双方达成意向时再提交原件材料。 通过上述的讲解,相信大家对《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方面有了一定的了解,还有其他方面的知识点,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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