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停工留薪期没有工资怎么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停工留薪期没有工资怎么算(停工留薪期能有多长)

停工留薪期没有工资怎么算

来源: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杨某因工伤停工8个月,停工期间公司仅支付工资487.62元,杨某遂将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杨某停工留薪期工资等23168.38元。停工留薪期是如何认定的?期间的工资待遇会发生变化吗?

针对广大劳动者关注的问题

鼓楼法院法官邢锐进行了解答

通过下面这个案例一起了解一下吧……

案情简介

杨某就职于某公司,2016年4月20日受伤,后没有再为公司提供劳动。X线检查报告单载明,X线印象:左胫骨平台骨折。2016年11月24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杨某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致残程度为拾级。自2016年4月21日起停工8个月以来,公司共向杨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87.62元。杨某申请劳动仲裁未果,遂诉至法院。

原告杨某诉称:发生交通事故后,医院医生连续开出8张诊断证明书,每张均建议休息一个月。在此期间被告从未支付原告工资,也未替原告申请认定工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公司支付交通费、营养费、停工留薪工资等合计44256元。被告某公司辩称:原告受伤之后公司支付了三个月病假工资,原告依法无权再向被告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院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杨某停工留薪期工资17768.38元、护理费5400元,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话法官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邢锐

Q:杨某对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主张是否成立?

A:职工因工受伤,构成工伤的,应当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原告杨某经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医嘱有休息,且门诊病历与疾病诊断证明书能够相印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已经出具证明的医院核实系真实,结合原告的伤情及医院证明,对其关于停工留薪期八个月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按照2282元每月计算停工留薪期,则原告杨某应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2282元×8=18256元,扣除已经支付的工资487.62元,还应当向原告支付17768.38元。

Q: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会有变化吗?

A: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审判实践中,一般从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是否一致确定来判定停工留薪期,如果工伤职工与单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可以根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和程度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认定停工留薪期。

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规定并未明确包含哪些,审判实践中我们一般按照原告发生工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