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铺被销售人员相邀“喝茶”,殷勤背后却是“不可言说”的交易,短短四个月的销售期内,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就以“茶水费”等为由,向多名客户索贿近百万元近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客户起诉售楼处业务员退定金?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客户起诉售楼处业务员退定金(地产商总经理和销售勾结向客户索要百万)

客户起诉售楼处业务员退定金

购买商铺被销售人员相邀“喝茶”,殷勤背后却是“不可言说”的交易,短短四个月的销售期内,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就以“茶水费”等为由,向多名客户索贿近百万元!近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

25万“茶水费”换来十套“定制”商铺

2019年六月下旬的一天,湖北随州的关勇(化名)接到了商铺销售人员孙晓燕(化名)的电话,对方约他到附近茶楼一聚。等了这么多天,终于接到这个“邀约”,关勇松了口气,他知道,明天的开盘,稳了。

六月中旬,关勇看中了市内一处商业广场的商铺,他与两个朋友一合计,决定一口气拿下相连的十套商铺。然而,他们这样的大客户,却并没有得到售楼处的“优待”,关勇被告知,商铺销售火爆,难以保证购买到十套相连的铺面。反复沟通后,销售员孙晓燕带着他们找到了负责人范志杰(化名)。

“范总跟我们说,他有权力决定这个商铺卖给谁,而且还能给我们申请到最大的优惠,听到他这个话,我也懂是什么意思。”关勇说,自己当下就明白了范总的“潜台词”,也表示认可这当中的规则。随后,范志杰便不再多谈这个话题,而是让孙晓燕带着关勇等人再去看看铺位。这一回,孙晓燕明确提出想要购买心仪的商铺,需要拿出一些表示诚意的“茶水费”,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以25万元“茶水费”,定十间连铺,而后,孙晓燕便让关勇等人回家等消息。

开盘前一天,关勇终于等来了售楼处的电话,于是他带上约定的“茶水费”,在茶楼的包厢里见到了孙晓燕和范志杰。寒暄过后,对方收下了这25万元,并通知他第二天准时进场选铺。开盘当天,关勇与朋友果然如愿买到了心仪的十间商铺。

总经理与销售上下勾结牟利近百万

范志杰是某房产公司于2019年外派项目的负责人,主要负责该项目前期的人员招募、培训、市场调查,以及营销拓客、销售方案和销售定价等工作。利用职务之便,范志杰很快便组建了一支自己的小团队,包括经理、销售主管与普通销售人员,整个项目包含了普通住宅和商业店铺的销售。开盘期间,公司的商铺热销,范志杰捕捉到了“商机”,于是,他开始针对性的作团队“培训”。

“销售人员将筛选过的客户带来见我,我主要是谈店铺的商业价值,客户认可后,再由销售去谈价外款。”范志杰口中的这个价外款,正是关勇等人交的“茶水费”。为了让客户有一种店铺热销的危机感,范志杰特意交代,由经理杜锋(化名)来守第一道“关口”。销售人员筛选出有购买实力的客户,先带去见销售经理杜锋,简单了解情况后,杜锋则会以“该铺面认购的客户太多,没办法保证当天一定能买到”为由,拒绝客户。随后,再由销售人员“经过反复协调、努力”,带着客户越级找到负责人范志杰。“其实就是做戏,为的就是让客户有这种跳级找关系的感觉,最终目的还是收取价外款。”范志杰说,到了这一关,大多诚心购买商铺的客户都会认可这笔费用,随后他再次退居幕后,由销售人员私下告诉客户,需要给领导一点“茶水费”表表诚意,才能定下心仪的商铺。

以这种方式,范志杰与杜锋、孙晓燕等多名销售人员合作,在2019年6月至10月期间,向13名客户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95.48万元,收取“茶水费”后,再由参与交易的人员进行分赃。2019年10月,范志杰所在公司的审计监察中心在购房客户回访中了解到,项目商铺销售存在需要交额外“茶水费”才能购买的情况,主管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并劝说范志杰等人投案自首。

检察官释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21年3月22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范志杰、杜锋、孙晓燕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范志杰、杜锋、孙晓燕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房地产销售、房屋中介等相关从业人员,一定要合法规划职业,遵守职业道德,敬畏法律红线,一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但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扰乱企业的管理秩序、影响企业的对外形象,自己也很有可能会因涉嫌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而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一旦发现开发商、销售人员或者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存在收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要积极收集证据、保留转账凭证,及时向企业、行业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通讯员 夏丹 王文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斌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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