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心疼了,异口同声地表示,厦门大同小学的校长一定“哭晕在厕所”“心在滴血”。

  原因是谢先生本想给大同小学捐款100万元,但校门口的保安,不让谢先生进门见校长,也不为谢先生通报校长,谢先生留的捐赠意愿字条也不转交校长,还对谢先生说捐1000万也和他没关系。

  等了一天无音讯,谢先生把这100万元捐给了厦门六中。

  100万元,绝不会有人不在意的,任何中小学校也不会不在乎的。校长知情后,向谢先生表示歉意和谢意,并善意批评了保安。

  网友们认为,这保安应当开除,或辞退。你是学校的保安,捐款100万、1000万和你没关系,但和学校有关系。批评的矛头,直指保安。

  我的想法却稍有不同。虽然大同小学错过了受赠100万元的大好良机,但这怪不得保安,怪不得校长,也怪不得谢先生。

  保安就是这样当的。恪尽职守,严把校门。为了学生们的安全,闲杂人等一律不得进校。保安不让谢先生进校门,值得点赞。

  谢先生说要捐100万元,要保安通报校长。保安当然要保持警惕性,一个陌生人走到门口要捐100万,那不是开玩笑嘛,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诈骗分子倒没有少见。

  这样的滑稽事,如果通报校长,少不了一顿臭骂,还会闹出一个大笑话。不干。值得点赞。

  说是留了一个字条,要捐100万,究竟要不要转交校长。首先要保安自己相信这位陌生人,不是来诈骗,不是恶作剧,不是闹玩笑,不是戏耍他,然后他才会转交校长。

  因为保安自己就始终没有相信,这位陌生人要捐100万是真的,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不关他保安职责的事,字条扔进废纸篓了事。

  如果我是这位保安,我也会这样推理:100万元是大钱,我做保安要几十年,这么多钱捐出来,不会随随便便;你要捐给大同小学,至少也会认识大同小学的校长吧,至少先要打个招呼吧;那么校长就会通知我,某某人来捐款,验明身份可放行或通报。如此这般没来头,我怎么能信呢?

  再说,我保安的职责,是守护校园安全,守住校门口闲人免进。其他事,不是我的事。我只管做好自己的事;不是我的事,不要来坏我的事。

  我认为,学校保安就是这样当的,就该这样当。学生安全是大事,其他相比是小事。生命安全是大事,100万元是小事。

  保安公司培训,校长交代工作,都不会有其他要求。

  100万元,没能如愿捐到大同小学,要怪还是怪谢先生自己。助学捐款,不是这样捐的。

  找教育局捐,指明捐给大同小学,OK;找到校长电话,手机打进去,校长会出来,OK。

  另外,赞赏谢先生有爱心、关心教育的同时,也建议,捐款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找个困难的学校捐出100万元,效果会更好、功德会更大。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杠精,请大家来诊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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