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部分我们来梳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的重要内容。可能规划专业或建筑学专业对这本规范会更熟悉一点。

这个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的,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其它有条件的镇可参照执行。

城乡规划的分类可参照下图进行记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

城市总体规划宜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建设用地分类计算,控制性详细规划宜采用1/2000或1/1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用地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分类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

用地的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公顷,hm2)。数字统计精度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1/2000和1/1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每块用地只可计算一次,不得重复。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筑用地结构三部分。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105m2/人内确定。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115m2/人内确定。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以及部分山区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线不得大于150m2/人。

涉及的数字大概有个印象吧。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3)

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2/人。

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m2/人。

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

涉及的数字大概有个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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