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河南商丘虞城县教师孙存良因故被开除出教师队伍,4年后却偶然发现自己的名字依然列在学校的黑板上,孙存良这才开始知道自己的身份被人顶替。他自己被开除后回家务农打工,而有人在以他的身份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此后,孙存良开始多次举报。

近日,河南商丘虞城县村民孙存良举报自己被顶岗20多年一事引发舆论关注。2月24日,虞城县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确认顶岗一事属实。

通报称,2018年5月,顶岗人南某成因顶替民师指标被县教育体育局取消其以孙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停止发放退休金。通报还称,2010年11月南某成与孙存良二人私下达成了每月支付孙存良350元的协议,履行至2017年11月。

山东教师顶替事件调查最后结果(顶替者退休时只有44岁)(1)

2月24日,孙存良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当年确实与南某成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但是是被“胁迫”签订的。后来对方在2017年停止向他支付款项后,他继续向县里有关部门举报,直到2018年县里才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公安部门以冒用身份证的名义对南某成给予行政罚款1000元。

同时孙存良称,因顶替者参保了事业单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还导致他无法参保农村养老保险。“这个按照国家政策来,我能享受哪种就哪种,但我主要是追究的是参与顶岗事件其他人员的责任。”孙存良,自己持续举报,也是为了争一口气,“他退休时只有44岁,难道没有人看出来?”

24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虞城县纪委监委和县体育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截至发稿,电话均无人接听,亦未回复记者短信。

举报者:因故被开除,几年后发现自己被顶岗

孙存良出生于1957年,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稍岗镇孙楼村人。在1977年,高中毕业的孙存良因村里学校老师缺失,当时的村支书便找上了他,想让他去村中的小学任教。

“让我去教书,说村里的小孩们上学都没老师教。”孙存良答应了,遂成为他所在村庄小学的一名民办教师,有河南省民办教师的编制。

孙存良因因故在1992年被开除。孙存良说,在被开除之后,他回家务农,有时打点零工。

但在几年后,他儿子在去他之前执教的学校玩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在学校黑板执勤表上,竟然还有“孙存良”的名字。孙存良得知此事之后,怀疑自己的身份和档案被人顶替。后经过打听,顶替他身份的这个人叫作南某成,是他原所在学校会计孙某星的小舅子。南某成是虞城县利民镇人,1973年出生。

山东教师顶替事件调查最后结果(顶替者退休时只有44岁)(2)

在2001年,孙存良听说虞城县开始对教师工资发放制度进行改革,以前镇上的教师都是由乡财政所负担一半,县教育局负责一半,但改革后统一由县教育局进行负担,镇上的很多教师都去填写了相关资料。

孙存良也跑到乡财政所进行资料填报,但对方告诉他,因为他已经被开除,所以名单里没有他的名字。

“我当时就是想去试一下,既然我的身份和档案被人保留了下来,那这份名单里为什么没有我呢?”孙存良说,此后,他开始不断向县纪委等多部门进行举报。

在他举报的同时,学校会计孙某星找到他,提出拿出5000元来解决这个事情。“我当时收了这个钱,但转手就向县里进行了举报,这5000块钱也是个证据。”孙存良回忆称,当时接待他的人称这5000元需要充公。

“我当时说,充公可以,可以恢复我教师身份吗?对方没有做声。”孙存良说,之后他坚持实名举报此事。

“我举报我的,他(指南某成)继续当他的老师。”孙存良说。

举报者起诉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被驳回,顶替者被处1000元行政处罚

孙存良说,直到2010年,此事终于引起了县里有关领导重视,并确认南某成存在顶岗行为,但与此同时,南某成的家人也给他施加了压力。

“他七八十岁的父亲跑到了我家里闹,我妻子带着孙子都住到亲戚家里去了。”孙存良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与南某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在每个月南某成向他支付350元,一直到他退休。

“他一直在我家里闹,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孙存良认为,自己当时签订这份协议是被“胁迫”的。

不过,孙存良并没有向记者出示这份协议。“当时就是手写了一份,签完对方就拿走了。”孙存良的家人称。

而事情到了2017年10月,事情再次起了变化。

孙存良说,在这之后,南某成再没有向他支付这笔费用。同时此前,他从以前同事处了解到,当地教育部门曾发放一笔教龄补贴。

“有几万块钱,按照教龄来的,我在学校交了15年,那这笔钱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孙存良说,他讨要无果后,他再次向县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在2018年,孙存良状告虞城县体育教育局和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张要恢复他的养老待遇,补发停职期间工资40万,但两起起诉均被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予以驳回。

在与虞城县体育教育局一案的判决书中,该局曾答辩:在孙存良1992年3月被开除后,其所占用的民师指标没有被取消。该指标被南某成的名字参加民师转正考试,成绩合格被录取,后一直使用孙存良的名字任教。孙存良发现自己名字被南某成使用后,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虞城县纪委经调查,建议虞城县教育体育局给予南某成开除处分。虞城县体育教育局调查认为,在孙存良已经违纪被开除的情况下,南某成仅仅是占用了孙存良本应当取消的民师指标和名字,后来转正是通过自己的考试成绩取得的,是一种违纪行为,并决定取消其以孙存良之名享受的退休待遇。

虞城县体育教育局还出示了一份证据,即南某成与孙存良签订的协议和孙存良的保证书,证明孙存良曾保证不再因此事上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虞城县体育教育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定职责,法院驳回其起诉。

山东教师顶替事件调查最后结果(顶替者退休时只有44岁)(3)

而在与虞城县人社局一案中,虞城县人社局答辩,孙存良在1992年被清退出教师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没有为虞城县的教育事业付出劳动,不应当享受退休教师待遇。法院认为,虞城县人社局停发孙存良退休待遇,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孙存良要求支付养老保险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实际上,在当年,孙存良还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处理南某成冒用其身份证一事。虞城县公安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某成因自2001年以来冒用孙存良身份,顶替孙存良其教师资格,在三庄集中心小学及田庙小学教学,并使用其身份证信息办理工资卡和退休手续,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山东教师顶替事件调查最后结果(顶替者退休时只有44岁)(4)

官方称事件参与相关人员在当年被“严肃处理”,举报人称从未听说

在官司败诉之后,孙存良仍在持续举报此事。

“退休要60岁,办理退休手续时只有44岁,难道没有人看出来吗?”孙存良说,在自己持续举报的情况下,南某成依旧能够持续担任教师,还办理了退休手续,离不开其他工作人员的参与。

“我后来不断举报就是要争一口气。”孙存良说,他早年家里条件困难,现在还算过得去,在南某成以他的名义办理退休后,因为在人社系统中参保了事业单位的职工保险,导致他也无法享受农村养老保险。

不过,据媒体报道,虞城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撤销南某成冒用领取的“事业单位退休金”并对多领取金额进行追缴,孙存良本人的城乡居民养老账户已恢复。记者致电虞城县人社局办公电话无人接听,孙存良表示,目前还无工作人员与他联系,他手机也未收到提示。

山东教师顶替事件调查最后结果(顶替者退休时只有44岁)(5)

2月24日,虞城县体育教育局官方微博账号针对此事发布通报,通报称,孙存良于1977年8月至1992年2月在虞城县原三庄乡孙楼小学任民办教师。1992年3月,孙存良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乡政府开除。

南某成于1997年6月以孙存良的名字参加民师转正考试被录取。2010年11月南某成与孙存良二人私下达成了每月支付孙存良350元的协议,履行至2017年11月。

2018年5月,南某成因顶替民师指标被县教育体育局取消其以孙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虞教体党组〔2018〕89号);参与当年办理手续的相关人员,已于2018年5月由县纪委、县教体局分别给予严肃处理。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于2018年5月停止发放退休金。

不过,孙存良称,是否有其他公职人员因此事被处理,相关部门也从未向其告知,“从未听说”。

2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涉事当事人南某成求证相关细节,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同时致电虞城县纪委和虞城县体育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截至发稿时尚未获得回复。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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