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2020年4月在中信银行潍城支行购买了一款200万的理财产品。当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利息为5.2%,但到期后却发现利息仅为3.4%,损失近8万左右。当事人认为中信银行属于误导消费者,希望银行能履行承诺支付利息。
承诺收益5.2%,实际只有3.4%
据当事人介绍,原本自己的钱是存在另一家银行,利息为5.1%。而中信银行极力推荐一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5.2%的产品。从收益角度考虑,便选择了中信银行这款产品。但当产品到期后,却发现利息仅有3.4%。
据了解,当事人也算是中信老客户,在银行存过很多笔钱。其中,2020年6月份的一笔,实际收益与承诺也是一致的,但4月份这笔却出了问题。
“我向银行反映过多次,他们告诉我购买产品时进行了双录。我签了协议,但当时都是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的。工作人员告知的利息就是5.2%,当时还在纸上给我算过利息”;“今年4月底到期,银行也没有电话通知我,就只发了条短信,过了十多天我才看见,赎了回来。”当事人说。
当事人称,中信银行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个人名义赔付1万元”。
“这肯定不行,我存了这么多钱,是相信中信银行的品牌,个人赔付给我算怎么回事?”
当事人表示,还是希望银行能按之前承诺的5.2%支付利息。
收益是不确定的 购买时有录音录像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中信银行潍坊潍城支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称,支行没有接受采访的权利,得去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在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工作人员给记者的答复是:已跟上级行汇报,上级行会安排专人对接。
26日,中信银行回复
银行应提示产品投资风险
针对此事,我们联系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
律师认为:“银行应履行适当推介和风险告知义务,对产品的投资风险向客户进行提示和说明。”
律师提醒:购买理财产品要仔细阅读资料,读懂相关合同条款。同时,要搞清楚,风险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购买产品后,要妥善保存合同、合同解释说明以及相关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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