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减少上游天然气价格频繁变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济南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决定拟进一步优化启动条件,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济南天然气价格调整周期?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济南天然气价格调整周期(济南非居民气价联动周期启动条件拟由8)

济南天然气价格调整周期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减少上游天然气价格频繁变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济南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决定拟进一步优化启动条件,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与上游购气价格联动的政策要求,济南市原定的一个联动周期内,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加权平均购气价格(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终端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未达到8%时,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结合济南市实际,有序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障城镇天然气平稳供应,拟将济南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由8%调整为0.15元/立方米。即一个联动周期内,气源采购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0.15元/立方米时,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不足0.15元/立方米时,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具体信息可登录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ndpc.jinan.gov.cn/)查询。

公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fgw_jggl@jn.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1室(邮编:250099)。来信请注明“《关于修订济发改价格〔2019〕281号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0531-66608513

闪电新闻记者 马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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