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莲都发布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经济技术开发区
部分信号灯路口及路段
交通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改善开发区道路交通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决定自2020年01月15日08时起启用部分道路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抓拍区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行横道路段、学校门口周边路段、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等;
二、抓拍时间:24小时全天候不限时抓拍。
三、抓拍范围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在路口导向内以及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将不限时抓拍);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8.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9.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0.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1.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1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13.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的;
14.在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掉头的;
15.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6.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原已公告过的相关路口及路段抓拍区域不变,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日
附:开发区新增
礼让斑马线抓拍点位
来源:丽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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