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还牙以齿还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1)

今年,一直有件事耿耿于怀。

按说,对于已经过了不惑之年的男人,而且自诩性情豁达,对生活里的人呀事呀处得好,看得开,打记事起也没有和其他人的磕磕碰碰,这也是儒家思想的影响多,秉持吃亏是福,也就顺风顺水。

但今年元月一件事,感觉特别憋屈,有点受侮辱的感觉,让人窝火。

把这件事掐头去尾,不是很窝火的部分删去,最憋屈的是面对面的愤怒。这是一次重要的评选,单位方案出来后,按照程序,每个人都学习知晓了评选方案。我因为以前吃亏,所以我在学习方案后,大家交材料前找到负责领导,主要就评选方案中的“任现职以来”赋分进行明确,我的理解是任现职以来有几年就是几年,因为我七年了,而负责领导的解释是近五年。

因为这个方面也是去年同样评选自己吃亏的地方,同样负责领导。去年,我按自己的理解提供了六年的材料,同样的负责领导按照五年的计算,结果出来后,我去找负责领导反映,他说已经公示,我也就算了,不了了之。

但今年,我提前反映,在工作开展前,把事说在明处,提出我的看法,认为评选方案中的“任现职以来”的意思,是因人而异,有几年报几年的材料,也是加分的项目,他坚持说是五年,而且说了一句我特别气愤的话“要不,我把方案一改,改为近五年”。

奶奶个腿,单位符合条件的就那三五个人,知根知底的,偏向也太明显了,而且在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当着我的面说改评选方案,改我提出的那一条。真是伤害性大,侮辱性强。

于是,近期,心里一直窝着火,想着要以牙还牙,出手即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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