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5日,龙岗区布吉街道万象汇,一安装工人在进行LCD广告门灯维修过程中触电身亡。据查,该工人是一名普通的安装工,并非电工维修人员,也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其所属单位让无证人员上岗进行电工作业,最终酿成这起惨剧。
2018年7月31日,罗湖区翠竹街道某村发生一起工人高空作业坠楼事故,一工人在拆空调主机时不慎坠楼,当场身亡。据查,出事工人并没有高空作业资质,也不是安装空调的相关公司员工,属于街边摆摊的散工,受雇于住户拆除空调,结果上楼作业没多久就从四楼坠落,导致悲剧酿成。
高空、带电作业等高风险作业
属于特种作业
因此,必须持证上岗
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下面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作业
也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才能上岗作业
电工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
此外,涉及到特种作业的还有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安监局认定的需要特种作业证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或者使用伪造假证上岗
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
0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0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旦发现无证和持假证
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违法行为
市民可拨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进行举报
举报一经核实,奖励500元
对于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属实会按照罚金的15%进行奖励
最高可奖励30万元
12350安全投诉热线自开通以来,受理多宗无证或使用假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违法行为投诉,查处了一批使用无证人员的企业和持假证人员。2018年7月至12月,共计受理涉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安全违法行为34宗,其中核查属实11宗,不属实16宗,仍在核查的安全违法行为7宗。
典型案例
举报情况: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3号深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该单位生产部有电工无证进行电工作业,焊工及主要管理人员所持焊工特种作业证是未通过考核使用非正常途径取得的假证。
核查处理情况:安监办巡查员到该企业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共有4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2人,焊工2人)。经对该4名员工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核实,其中3人信息可查,1人无信息,怀疑为假证。执法部门已将该名员工及疑假证件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举报情况: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二市场佳怡工业园内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有十余名焊工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核查处理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氩弧焊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和《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违法行为编号第1008号),对该公司做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情况:坪山区锦龙大道3号深圳市某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该单位收取费用为员工集体办理发证机关多为“湖南安监”的假特种作业操作证、假吊机证等,并长期使用假证进行作业。
核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该物流有限公司现场对其3号车间的11名在电焊作业员工进行抽查,其中发现有5名员工未能提供电焊作业操作证。针对此项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拟处罚四万元。
使用假证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假
我们应该如何辨别呢?
一招搞定☞在全国联网系统查询
登录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saws.org.cn或者登录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培训考试发证查询”专栏http://www.szsafety.gov.cn,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即可进行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除辨别证件真假之外
可能很多人还会傻傻分不清楚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其实,这两种证件是不一样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不能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成“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相关问题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项处理
大家可以拨打“12365”
对特种设备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