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长白山林蛙的繁衍期。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有效打击捕食销售林蛙等违法行为,抚松县林业局动保站,联合森林公安大队、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抚松镇、露水河镇及松河镇的早市、农贸市场、水产市场、百花街小市场、步行街小市场进行了一次有规模、有针对性的林蛙保护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四位商户有非法销售野生林蛙的不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销售林蛙的不法商户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没收放生林蛙1500余只。在松江河镇的“梯子河”放生,眼看1500多只小生灵回归大自然,联合执法的同志们激动不已。
长白山林蛙大部分属于“中国林蛙”,是我国的“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达二十只以上,即可构成非法狩猎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因此,呼吁广大父老乡亲,要知法、懂法,不要犯法。希望大家珍惜野生动物,要明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来源: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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