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多重属超危工程(超危大工程中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条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第三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请教:1.是否可规定(界定)什么叫基坑、基槽;

2.超危大工程中起重量300kN及以上是指的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吊装工程还是指的起重机械的安装和拆卸工程?

住建部回答1、基坑是指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开挖的土坑;基槽是指沿条形基底开挖的槽底宽度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沟槽。

2、建办质〔2018〕31号文件中关于起重机械管理的规定,是指当起重机械的工作能力达到300kN及以上时,其安装拆卸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来源:住建部

,